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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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怎么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一、劳动者工伤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予以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在我国的劳动者因为工伤死亡之后,不仅仅是劳动者可以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其近亲属也可以得到抚恤金、补助金等赔偿,并且无论是丧葬补助费还是抚恤金、补助金,在确定给付数额的时候,一定要根据法定的项目计算标准来确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怎么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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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需要支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一般是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抚恤金需要按照劳动者生前的工资水平来确定;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般是48个月至6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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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中死亡和劳动者因病死亡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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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老人因车祸死亡,死亡者的抚恤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应当按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
第二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
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死亡和因病死亡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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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怎样赔偿?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怎样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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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死者在工地,因病在工地死亡是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您查当地收入 参考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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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如何赔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公司如何赔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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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期间死亡,交通队做尸检,如果伤者死亡原因和交通事故没有关系,对车主有什么影响?有没有帮助?伤者家属要求出院,伤者突然死亡,交警要求做尸检,如果死亡原因与交通事故无关,车主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1、如果死亡原因和交通事故无关的话,就不是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是追究驾驶人,而不是车主;
3、涉嫌交通肇事罪,和死亡交通事故关系不大,主要指以下情形: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您还有什么疑问,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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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中暑死亡工伤算吗
按照《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来看的话这个劳动者因中暑死亡的话算是工伤的,只要这个劳动者是因为高温作业而导致中暑死亡的话就算是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如果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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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因逃逸致人死亡得到死者谅解书能不能判缓刑
[律师回复]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交通肇事后,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应当分别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分别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自治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主管人员,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机动车辆所有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对于构成犯罪的、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
(一)酒后、
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二)死亡六人以上,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报最高人民备案,构成犯罪的。
第九条 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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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者本身就有病,因意外车祸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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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劳动者可享受什么待遇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因工死亡劳动者可享受什么待遇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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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基本年限)。  (
2)死亡赔偿金的调整:  
A,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B,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提示】  
①死亡赔偿金的城乡标准: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②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遗产不包括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  
③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间接赔偿权利人)作为权利主体,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不予分割。  
④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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