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会的,公安局移交案件至检察院,检察院有七天的时间决定是否予以逮捕,如果检察院决定逮捕,则会有一张批准逮捕决定书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在24小时对嫌疑人宣布逮捕,并且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也会有一张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当日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等)。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二、嫌疑人被逮捕之后的程序是什么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构、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构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公安机构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构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构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决定批捕会下达逮捕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要签发逮捕证。在逮捕的过程中,最少要有两名以上的执行人员在场,需要出具逮捕证,让被逮捕人在上面签字或者按手印,逮捕之后将在一天之内对嫌疑人进行询问,要制作询问笔录。
对于检察长实际决定批捕会下达逮捕证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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