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量刑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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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犯了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量刑处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犯了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犯了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130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二)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通常只是单纯的携带危险物品,还不一定能够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是用这些危险物品在公众场合进行使用,给公众秩序造成了严重威胁或者是造成了实际的损失,那么通常是需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如果是情况比较轻微,那么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犯了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量刑处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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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会根据犯罪行为人携带的危险物品的种类以及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携带危险物品的犯罪行为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是其他种类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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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构成?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惩治此种犯罪是为了保护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枪支、弹药是指足以致人伤亡或使人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及其子弹,包括军、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和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特种防暴枪以及这些枪支所使用的子弹,催泪弹等。所谓管制刀具,根据1983年3月12日《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跑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所谓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中爆炸性物品,是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破索、起爆药、爆破剂、黑色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爆炸装置即为实施爆炸而将炸药和引火器具组装在一些的物体以及各种军用爆炸物品如手雷、地雷、炸弹等具有爆炸性能的物品;易燃性物品,是指汽油、煤油、柴油、酒精、黄磷、煤气、轻气丙酮、橡胶水、赛璐璐、液化石油、各类胶片等极易引起燃烧的化学物品和液剂;放射性物品,是指铀、镭、钻、钚等能通过原子核裂变放出射线致人伤害作用的物品;毒害性物品,是指砒霜、氰化钾、氰化纳、敌百虫、敌百畏、甲胺磷、磷化铝、磷化锌、五氯酚、二氯丙烷等能致人身、牲畜产生中毒伤亡的物品;腐蚀性物品,是指硝酸、硫酸、盐酸等能严重侵蚀、毁坏人身、财产的物品。
所谓携带,是指随身佩带、夹带或手中握持。所谓非法,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携带,即依法不能携带上述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而仍决意携带。如果属于合法携带,如配备公务用枪的警察执行公务带枪进人公共场所,或从事运输危险物品的人员依法办理有关的托运手续携带进站上车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必须是非法携带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虽然携带了上述物品但没有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亦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街道、商店、公园、广场、码头、车站、机场、学校、礼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动物园等。所谓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列车、轮船、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只有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携带数量很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宜认为构成本罪。本罪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了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一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本罪,其并不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为构成必要。倘若发生其他后果,如爆炸、火灾等,则应依其主观的内容以他罪如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放火罪、失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论处,非法携带的行为则不再单独构成其罪。
参照最高人民1993年10月11日《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项的规定,行为人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构成犯罪:
(1)携带炸药、雷管、子弹,在车站、列车上发生爆炸、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同时携带炸药、雷管,或者携带爆炸装置的;
(3)携带炸药1千克以上的;
(4)携带雷管50枚以上的;
(5)非法携带枪支并子弹的;
(6)非法携带管制刀具20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在车站或者列车上进行违法活动时使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而非法携带。至于其犯罪目的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是为了进行其他犯罪而携带;有的是为了带回家使用,等等。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被他人利用而携带,由于主观上没有故意,因此不构成犯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惩治此种犯罪是为了保护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枪支、弹药是指足以致人伤亡或使人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及其子弹,包括军、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和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特种防暴枪以及这些枪支所使用的子弹,催泪弹等。所谓管制刀具,根据1983年3月12日《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跑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所谓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中爆炸性物品,是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破索、起爆药、爆破剂、黑色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爆炸装置即为实施爆炸而将炸药和引火器具组装在一些的物体以及各种军用爆炸物品如手雷、地雷、炸弹等具有爆炸性能的物品;易燃性物品,是指汽油、煤油、柴油、酒精、黄磷、煤气、轻气丙酮、橡胶水、赛璐璐、液化石油、各类胶片等极易引起燃烧的化学物品和液剂;放射性物品,是指铀、镭、钻、钚等能通过原子核裂变放出射线致人伤害作用的物品;毒害性物品,是指砒霜、氰化钾、氰化纳、敌百虫、敌百畏、甲胺磷、磷化铝、磷化锌、五氯酚、二氯丙烷等能致人身、牲畜产生中毒伤亡的物品;腐蚀性物品,是指硝酸、硫酸、盐酸等能严重侵蚀、毁坏人身、财产的物品。
所谓携带,是指随身佩带、夹带或手中握持。所谓非法,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携带,即依法不能携带上述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而仍决意携带。如果属于合法携带,如配备公务用枪的警察执行公务带枪进人公共场所,或从事运输危险物品的人员依法办理有关的托运手续携带进站上车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必须是非法携带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虽然携带了上述物品但没有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亦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街道、商店、公园、广场、码头、车站、机场、学校、礼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动物园等。所谓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列车、轮船、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只有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携带数量很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宜认为构成本罪。本罪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了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一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本罪,其并不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为构成必要。倘若发生其他后果,如爆炸、火灾等,则应依其主观的内容以他罪如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放火罪、失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论处,非法携带的行为则不再单独构成其罪。
参照最高人民1993年10月11日《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项的规定,行为人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构成犯罪:(
1)携带炸药、雷管、子弹,在车站、列车上发生爆炸、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同时携带炸药、雷管,或者携带爆炸装置的;(
3)携带炸药1千克以上的;(
4)携带雷管50枚以上的;(
5)非法携带枪支并子弹的;(
6)非法携带管制刀具20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在车站或者列车上进行违法活动时使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而非法携带。至于其犯罪目的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是为了进行其他犯罪而携带;有的是为了带回家使用,等等。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被他人利用而携带,由于主观上没有故意,因此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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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会判多长时间?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携带管制刀具进行公共场所的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安全事件的违法行为,所以法律上是需要对犯罪分子立即控制并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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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惩治此种犯罪是为了保护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枪支、弹药是指足以致人伤亡或使人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及其子弹,包括军、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和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特种防暴枪以及这些枪支所使用的子弹,催泪弹等。所谓管制刀具,根据1983年3月12日《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跑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所谓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中爆炸性物品,是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破索、起爆药、爆破剂、黑色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爆炸装置即为实施爆炸而将炸药和引火器具组装在一些的物体以及各种军用爆炸物品如手雷、地雷、炸弹等具有爆炸性能的物品;易燃性物品,是指汽油、煤油、柴油、酒精、黄磷、煤气、轻气丙酮、橡胶水、赛璐璐、液化石油、各类胶片等极易引起燃烧的化学物品和液剂;放射性物品,是指铀、镭、钻、钚等能通过原子核裂变放出射线致人伤害作用的物品;毒害性物品,是指砒霜、氰化钾、氰化纳、敌百虫、敌百畏、甲胺磷、磷化铝、磷化锌、五氯酚、二氯丙烷等能致人身、牲畜产生中毒伤亡的物品;腐蚀性物品,是指硝酸、硫酸、盐酸等能严重侵蚀、毁坏人身、财产的物品。
所谓携带,是指随身佩带、夹带或手中握持。所谓非法,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携带,即依法不能携带上述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而仍决意携带。如果属于合法携带,如配备公务用枪的警察执行公务带枪进人公共场所,或从事运输危险物品的人员依法办理有关的托运手续携带进站上车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必须是非法携带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虽然携带了上述物品但没有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亦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街道、商店、公园、广场、码头、车站、机场、学校、礼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动物园等。所谓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列车、轮船、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只有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携带数量很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宜认为构成本罪。本罪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了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一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本罪,其并不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为构成必要。倘若发生其他后果,如爆炸、火灾等,则应依其主观的内容以他罪如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放火罪、失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论处,非法携带的行为则不再单独构成其罪。
参照最高人民1993年10月11日《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项的规定,行为人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构成犯罪:

1)携带炸药、雷管、子弹,在车站、列车上发生爆炸、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同时携带炸药、雷管,或者携带爆炸装置的;

3)携带炸药1千克以上的;

4)携带雷管50枚以上的;

5)非法携带枪支并子弹的;

6)非法携带管制刀具20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在车站或者列车上进行违法活动时使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而非法携带。至于其犯罪目的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是为了进行其他犯罪而携带;有的是为了带回家使用,等等。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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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检察院将嫌疑人起诉到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法院会对其判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罪犯被判拘役后,可以参加劳动并适当拿到报酬,也可以定期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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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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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处罚是?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按照我国《刑法》130条的规定,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当然构成犯罪,首先必须是需要非法的携带危险的物品,而且进入到公共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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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颁布施行的《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1982年7月、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品和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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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携带超过1000克的毒品,而且是初犯,应该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一、概念及其构成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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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量刑处罚?
如果涉嫌此罪通常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险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等,其他的有可能会涉嫌爆炸或者是放射性物品能够造成一定危险程度的物品如果没有经过有关方面的许可就擅自在公共场合使用,造成了危险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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