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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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一、企业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企业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带的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

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4、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5、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6、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7、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伤保险赔偿需要的资料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三、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公民受工伤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由于给本单位的职员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的、每个单位必须要做的事情。对于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受了工伤的职员,首先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单位仅需要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即可。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企业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带上什么材料?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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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企业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带上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待被缴纳工伤保险职工的身份证、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等。职员在入职之后的一个月值呢,单位就需要带着这些材料办理工伤保险的缴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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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律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换应该带齐哪些材料工商才给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有啥需要注意的么?希望各位帮忙解答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换请参考: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注意: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的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变更股东需要携带新章程。变更地址就不需要携带什么,需要携带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IC卡。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携带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股东则需要携带新股东身分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地址需要携带新章程及新的租赁协议即可,公司公章一定要带上。
  注意:办理时间最长3个工作日,变更费用不超过100元
  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包含了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住所、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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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失业金需要的材料如下: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本人的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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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老人前一段时间生病去世了,他名下有房子,需要继承公证,请问房产继承公证带材料有哪些具体的材料需要带
[律师回复]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有效说明。遗产继承公证一般是由公证机关办理,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许多人都不会想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是要收取相应费用的,同时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法定继承人亲自办理,毕竟这是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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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融资需要材料有贷款申请书(公司简介、借款原因、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有效的法人登记证明正本复印件(须验看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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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个亲戚现在他们公司正在进行企业改制,亲戚负责宣传,企业改制宣传材料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准备阶段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二、进行产权界定 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已做产权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改制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进行审计,聘请评估事务所对改制基准日的资产进行整体评估。
  
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内容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情况
  
3.资产评估结果
  
4.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
  
5.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情况
  
6.企业净资产处置方案
  7、改制后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的变动情况)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
  内容包括:
  
1.是否同意企业经济性质变化
  
2.对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3.对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组成情况进行确认
  
4.对企业净资产量化方案和职工货币出资等的意见
  
5.对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意见
  
6.对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意见
  
7.职工代表亲笔签名
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建议参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七、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 批复内容(参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
  
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
  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
  
3.产权界定申报表
  
4.资产评估报告书
  
5.企业的改制方案
  
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改制验资报告
  
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区或县),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 第一次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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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企业注销需要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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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贷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购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和文件: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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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我和我朋友早几年注册了一间设计公司,在我们的经营管理之下,公司的生意越来越好,趁着这个势头,我想要加大对公司的投资,现在我的企业注册资金要增资,那么注册资本更新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律师回复] 以下为公司增资需要准备的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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