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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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一、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如果债务是法定代表人本身的则由其自己承担,即使变更法人也不能改变。

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

第9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二、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公司法人也即公司本身,在营利期间,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法人是可以变更的。由于债务不一定会随着法定的变更而变更,故此不少的公司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就会先核查一下债务具体有哪些,然后处理债务的问题后,再到工商部门提出变更请求。

对于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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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所以,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
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时只个人独资企业,如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解散时又未通知债权人和,债权人在五年内又未向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就消灭,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
在债权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时,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列为共同被告,如在执行过程中,企业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可以直接执行投资人的其它财产。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谁承担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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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所说的法人正确的说法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换了另外一个人,也并不影响公司产权以及债权债务的改变—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一个职务,公司财产不属于他所有,而是属于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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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原企业债务由谁偿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相对的民事主体地位。个人独资企业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具有诉讼主体地位。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的名称、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从业人员,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故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相对的民事主体地位。
2.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不影响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资人变更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且个人独资企业的转让行为并不是单纯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更涉及到企业经营权的转移,这种转移的过程表现为原投资人的退出和新投资人的加入。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企业经营权从原投资人手中转移到新投资人手中,并不影响该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故个人独资企业依法转让后,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依旧延续。
3.投资人之间对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时的约定只对原投资人和现投资人具有约束力,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加之个人独资企业所具有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延续性,该企业以其财产对其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义务就不得免除。故本案中,甲宾馆仍应对被告陆某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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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的理由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变更的理由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变更的理由
1、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招致股权变卦
国度工商局、外贸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注销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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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议转让股权
经中外各投资者协商同意后在不违背聚企网络科技、法规的强迫性规则和国度产业政策前提下,股东之间能够转让股权,也能够将一方股权转让给
第三方,既能够转让局部股权,也能够转让全部股权,转让局部股权给第三方。
A、现行聚企网络科技、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则,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宝资金限额的
B、外商企业有经济纠葛,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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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商企业投资方兼并或分立,兼并或分立后的接受方接受原投资方的股权
4、投资者一方经他方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质权人或受益人按照聚企网络科技规则或合同商定获得该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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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企业因经营的需要变更注册地址,从一个地区搬迁到另一个地区,请问如何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单位变更注册地址,跨区迁移。库存空白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企业变更注册地址需要清算吗?我公司是由自然人投资的公司,请问再给自然人股东分红时,需缴纳个税吗?企业地址变更,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股东是都是自然人,现有未分配利润,税务机关有权强制执行分配吗? 我们在现在库存有积压多年的一些存货,我们准备折价销售,需要什么到税务机关报备吗?
律师解答:
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迁移生产、经营地点的纳税人应先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同迁达地税务机关接洽,迁达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开具《接收纳税人通知单》,传递给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原税务机关经调查,对地点迁移后符合继续生产、经营条件的,在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完毕发票及其他证件后,应在15天内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纳税人应到市行批中心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纳税人需要先到迁出局作退票处理,再到迁入局对发票进行重新发售处理。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属于企业重组业务范围。但是,如果企业既涉及到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又涉及到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则按照有关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而不再作为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对等。财税文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因此如果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不作清算处理。(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重申了上述的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是由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法规的范围。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规章的范围。而财税〔2020〕59号文则是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就法律效力上讲,《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要大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20)》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又大于财税〔2020〕59号文。因而,如果规范性文件如财税〔2020〕59号文与规章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甚至与法规如《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现冲突或者矛盾,那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归于无效。基于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地税务机关作好沟通,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确认为准。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账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因此如果实质上企业确实是长期未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那么不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企业长期名义上没有分红,实际上以各种实物形式分红,应比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第四十五条 企业按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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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所以不管变不变,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担责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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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相关事宜
一、公司名称变更主要流程
1、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工商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先申报注册地工商部门,再提交市工商部门,再提交至国家工商部门;公司更名可以取地名,但需工商总局批准;公司新名称要和业务经营范围一致,必须有业务类型,具体事宜可向工商部门咨询。
工商局受理,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时间要求: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更换公章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公安部门
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综合办工商部门更换公章综合办公安部门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综合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更换税务登记证财务部税务部门变更银行信息财务部
基本户开户银行变更资质证书人力部、综合办资质主管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向公安部门提交更换公章申请资料→公安部门受理→取章注:原则上,更换公章后,旧章销毁备案。同一时间只能保留一个公章。
需提交资料
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3、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质量技术监督局
需提交资料
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公司变更通知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旧的代码证原件
4、更换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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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法人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同地方的工商行政部门可能有一些不一样的材料要求,建议大家登陆当地部门网站或者直接打电话询问。
成都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6、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当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详谈
公司名称字虽不多,但意义万千,它远远超越了几个字的框架。作为企业字号,它体现了企业的信任度、核心竞争力、商誉,以及名称暗含的阴阳原理和它未来发展的健康性。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或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变更名称程序办理,并提交相应的文件。
企业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同意成立集团、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办理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企业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组建企业集团的申请报告、企业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如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划分,报该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
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其申请变更名称属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审查,同意企业变更名称的,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核发《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登记主管机关依据《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办理该企业的名称变更登记,同时填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回执》,将回执和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并寄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如不寄回回执,该《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上的企业名称将不予保护。
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后,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加集团字词的,应当被授权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的地方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如其申请的变更名称仍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权限范围的,应由其登记机关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如其申请的变更名称已不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权限范围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核准变更,并将变更情况及结果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下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登记时,应自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实践中,由于企业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一部分,企业在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名称的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有权选择自己的名称,人为地限制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得更名,在某种意义上影响或限制了企业权利的行使,也没有实际意见。鉴于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送审稿)》中取消了此项规定。
企业名称权的终结
企业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一种,它始于企业法人的成立,终于企业法人的消灭。因此,企业名称没有的注销登记程序,随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的核准和被吊销决定的宣布,企业的名称权即随着企业的终止而消灭。
对于一个具体的企业名称来说,企业自获准登记注册之日起,即取得了该企业名称的使用权。企业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即是放弃了对原企业名称的使用权,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获得核准后,企业即取得了新变更企业名称的使用权,直至企业终止。
一个企业名称的灭失,一般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按企业章的规定终止企业的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二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被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吊销营业执照。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并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如经核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将该企业名称和核准注销日期或吊销营业执照日期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相关事宜
一、公司名称变更主要流程
1、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工商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先申报注册地工商部门,再提交市工商部门,再提交至国家工商部门;公司更名可以取地名,但需工商总局批准;公司新名称要和业务经营范围一致,必须有业务类型,具体事宜可向工商部门咨询。
工商局受理,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时间要求: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更换公章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公安部门
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综合办工商部门更换公章综合办公安部门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综合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更换税务登记证财务部税务部门变更银行信息财务部
基本户开户银行变更资质证书人力部、综合办资质主管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向公安部门提交更换公章申请资料→公安部门受理→取章注:原则上,更换公章后,旧章销毁备案。同一时间只能保留一个公章。
需提交资料
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3、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质量技术监督局
需提交资料
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公司变更通知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旧的代码证原件
4、更换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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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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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名称变更步骤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名称变更步骤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相关事宜
一、公司名称变更主要流程
1、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工商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先申报注册地工商部门,再提交市工商部门,再提交至国家工商部门;公司更名可以取地名,但需工商总局批准;公司新名称要和业务经营范围一致,必须有业务类型,具体事宜可向工商部门咨询。
工商局受理,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时间要求: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更换公章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公安部门
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综合办工商部门更换公章综合办公安部门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综合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更换税务登记证财务部税务部门变更银行信息财务部
基本户开户银行变更资质证书人力部、综合办资质主管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向公安部门提交更换公章申请资料→公安部门受理→取章注:原则上,更换公章后,旧章销毁备案。同一时间只能保留一个公章。
需提交资料
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3、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质量技术监督局
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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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旧的代码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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