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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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哪些?

一、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哪些?

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需要有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明,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发生了工伤事故之后如何处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方面问题,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这其中就包括由工伤保险,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认定成功之后,就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付。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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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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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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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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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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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请问让公司代缴社保安全可靠吗,我想知道泉州社保问题医保代缴公司的相关内容,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一、代缴社保的概念
代缴社保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二、代缴社保的几个注意事项
1、
首先,社会保险代缴是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来进行缴纳。选择某个代理公司来代办,就要对该公司的资质做好审查,看是否合法注册。这样,对自己的权益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2、
其次,要和代办公司确定好代缴的社会保险基数。如果代办公司和客户以高基数来确定金额,实际上却以低基数来给客户缴纳,客户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而且还会受到金钱损失。
3、缴纳社会保险一个月后(次月),每月要和社保代办公司索要缴费证明,或者自己在社会保险网站登陆查询,看自己的社会保险是否真正缴纳。注册很简单,用自己的医保卡号直接注册即可。如果是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是没有医保卡的。在社会保险中心正式将你的信息录入社会保险缴费系统后,会
首先给你一张临时社保卡,这张卡的号码就可以用来注册。每月查询自己社保的缴费情况,可以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4、要和社保代办公司在合同上约定好,需要手工报销的时候,代办公司如何收取费用,或者服务费中包含几次手工报销。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挂急诊未带社保卡,或者无卡就医,或者生育报销等情况,都需要进行手工报销,一些程序很复杂,需要代办公司以单位身份来进行申报。很多代办公司会临时高收费,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好,会导致一些纠纷或者会使委托人多承担些代办费用。
5、要在合同上约定好工伤申报事宜(重中之重)。目前,很多人选择了社保代办公司,但是忽视了工伤约定条款。委托人一定要和代办公司约定好,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由代办公司进行申报、处理理赔等事宜。
6、要保存好每月给社保代办公司的打款记录。很多问题社保代办公司也许会给客户造成不缴或者漏缴等现象,如果一旦发生这些现象,这些打款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达到维权目的。
7、社会保险代理合同要让自己的亲人知晓。这点为什么很重要,原因是:委托人一旦出现事故,而导致了伤亡,就可以由亲人来与社保代办公司协商解决工伤理赔等事宜。以上是我们在长期的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几点问题,也是为了让委托代办公司和代办机构代缴社会保险的人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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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什么?
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需要有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当然的关于工伤保险这个方面的话缴纳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就是因为发生了事故伤害之后是可以利用工伤保险基金对此进行一定的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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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风险代理协议的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风险委托代理协议范本(律师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为甲方 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_____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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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代理合同的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 _年__ ___月_____日开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品种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结算底价/盒 装箱量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八、退货政策
  
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市场保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讼。 十
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加盖红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条款,补充合同或条款加盖红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 乙 方 : 签 字 : 签 字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商品代理权有何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品代理权划分规则 商品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 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 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二、商品代理商 ★不一定是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三、商品代理权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四、商品代理权区别 商品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 五、商品代理权层次 除设立总代外,商品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商品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商品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六、商品代理权作用 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产品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大陆法系国家,产品代理商是指一种的商事经营者,他接受委托,固定地为其他业主促成交易或以其他业主的名义缔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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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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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2017保险代理人代理合同有哪些方面的内容,因为朋友对具体的内容不是很清楚
[律师回复] 2017保险代理人代理合同范本如下:
  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许可证号码:
  负责人: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 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
1、             1
2、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1、            
2、
  
3、            
4、
  
5、            
6、
  
7、            
8、
  
9、            
10、
  1
1、            1
2、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    日,遇节假日顺延。
  
(四)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需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3、代理行为符合代理合同各项约定。
  
(六)乙方代理的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个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据此对乙方与保险代理有关的行为进行管理;
  
(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
  
(三)乙方越权代理及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情况和代理客户详细信息。
  
  第十条 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
  
(五)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传材料;
  
(六)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七)为乙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
  
(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传材料;
  
(四)享有甲方为其提供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委托事项。
  
  第十二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说明保险合同内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对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四)协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
  
(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八)按甲方要求确定展业身份称谓,不向投保人作任何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虚假宣传和承诺;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
  
(十)保险合同订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后,及时转告甲方。
  
  第十三条 保证
  乙方请        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续签保险代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保险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欺骗甲方;
  
5、使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
  
6、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
  
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8、遗失重要保险单证造成甲方重大损失;
  
9、为甲方以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10、违反本合同约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项义务。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乙方丧失劳动能力;
  
4、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保险监管部门吊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甲方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代理期间有关的单证材料、代理客户资料、乙方和保证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交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活动。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代理手续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应支付代理手续费金额     %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解付保险费,除应如数上交保险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应交付保险费金额  %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本条第
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须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违约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者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须按照损失金额支付赔偿金。
  
  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报甲方所属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旗、区)。  
  附件:
  
   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
  
  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保险个人代理人     (以下称“被保证人”)签订的第        号《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本保证人自愿为《合同书》项下被保证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本保证人是         ,在不具备担保资格或能力时,本保证人保证及时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证人与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保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保证人为法人的: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保证人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
  
(一)保证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收入和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证明。
  
(二)保证人为法人单位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证明和开户银行证明。
   合同续签协议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原合同条款续签合同。新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人为法人的: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保证人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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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理权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品代理权有什么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品代理权划分规则
商品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
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
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二、商品代理商
★不一定是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三、商品代理权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四、商品代理权区别
商品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
五、商品代理权层次
除设立总代外,商品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商品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商品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六、商品代理权作用
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产品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大陆法系国家,产品代理商是指一种的商事经营者,他接受委托,固定地为其他业主促成交易或以其他业主的名义缔结交易。
专利代理都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节省申请专利环节、向外国申请专利等问题时就需要专利代理,而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代理的相关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一、专利代理需要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1、提供关于进行代理的专利的必要信息 必要信息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还需要注明该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的关键信息。 2、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涉及的技术领域、目前该技术领域的情况、发明这项专利的目的和可实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 二、专利代理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说明 1、代理说明 ①对于方法或无固定形状的物质,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实用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是创作出解决某实际需要的方法和技术。 ②根据技术交底书的内容,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应该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需要在提交专利局前先给申请人审阅检查申请文件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 2、程序性说明 ①发明专利想要请求实质审查,其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同时请求实质审查要支付实质审查费。 ②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③在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需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一般有六个月的滞纳期,在此期间内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但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代替考试罪的主要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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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工伤险代缴规定内容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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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商业代理权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品代理权划分规则 商品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 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 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二、商品代理商 ★不一定是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三、商品代理权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四、商品代理权区别 商品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 五、商品代理权层次 除设立总代外,商品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商品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商品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六、商品代理权作用 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产品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大陆法系国家,产品代理商是指一种的商事经营者,他接受委托,固定地为其他业主促成交易或以其他业主的名义缔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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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代理基本内容有哪些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3)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4)代理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代理商标业务。 通过代理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等商标事务的益处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去办理商标申请注册事宜,是绝大数申请人的明智选择。 (一)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决定商标代理的合理存在 一个理想商标顺利地申请注册成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时间长,环节多,连续性强。长济律师认为,对于缺乏商标知识的绝大多数申请人很难靠自身的能力去顺利的完成这些工作,而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正如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能给委托人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样,商标代理组织能够提供诸如商标咨询、商标设计、商标代理、商标法律顾问、商标侵权案件代理等服务。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费时费力 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等商标事务,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除交纳查询费、申请费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补助等大量费用,既麻烦且费用大。更关键的是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从而延误了时间。而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可得到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只交付代理费、查询费等即可,既省时又省力。 (三)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任何一家商标代理组织的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完全可以跨地区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选择一家信誉好、能力强、服务佳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委托,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较为容易解决的问题。
专利代理都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节省申请专利环节、向外国申请专利等问题时就需要专利代理,而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代理的相关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一、专利代理需要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1、提供关于进行代理的专利的必要信息 必要信息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还需要注明该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的关键信息。 2、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涉及的技术领域、目前该技术领域的情况、发明这项专利的目的和可实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 二、专利代理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说明 1、代理说明 ①对于方法或无固定形状的物质,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实用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是创作出解决某实际需要的方法和技术。 ②根据技术交底书的内容,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应该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需要在提交专利局前先给申请人审阅检查申请文件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 2、程序性说明 ①发明专利想要请求实质审查,其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同时请求实质审查要支付实质审查费。 ②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③在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需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一般有六个月的滞纳期,在此期间内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但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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