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的过错分类是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承担哪些证明责任?
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原告负有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行为的责任,实施了侵犯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侵犯的事情是侵犯责任行为的构成要件。
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
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某种行为,但并没有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便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权责任中只要一方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起所有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有证据来证明他人是属于过错方,那么自己就可以不用承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如果自己的责任自己不履行,这也是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侵权责任的过错分类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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