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的驾驶员若是涉嫌犯罪,可能会受到的刑事处罚为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
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而生理性醉酒则不属于精神病。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形中,要看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如果明知而故意饮酒是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其仍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而饮酒后使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又驾驶机动车行驶,根据“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刑罚不应对此种行为人意志无法控制的行为加以处罚。
二、醉酒驾驶与饮酒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醉酒驾驶与饮酒驾驶的区别包括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不同、两者所强调的内容不同、处罚标准不同等。
1、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不同
目前在我国饮酒驾车的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是20mg/100ml,而醉酒驾车的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是80mg/100ml,世界各国对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也有明确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的区分,只是与我国的标准不同而已。
2、两者所强调的内容不同
对于饮酒驾驶而言,强调的主要是车辆驾驶人员基于饮酒行为后而驾驶车辆,关注的是驾驶员饮酒的行为;而醉酒驾驶强调的是车辆驾驶人员基于饮用酒类饮料或者其他导致麻醉状态的物质后在麻醉状态下驾驶车辆,关注的是驾驶员的醉酒的状态。
3、处罚标准不同
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危险驾驶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醉驾入刑”。
三、酒后犯罪,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
1、酒后犯罪,一起喝酒的一般没有责任。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同喝酒的人没有教唆、怂恿犯罪的,一同喝酒的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和当事人一起喝酒的人有强迫劝酒行为,而当事人犯罪,与喝酒有直接关系,如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一同喝酒的人需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2、醉驾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的。
(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
(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3)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醉酒后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危险驾驶罪。犯此罪的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若是对醉驾处罚刑事责任是什么这个问题,还存在其他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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