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5、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6、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监狱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二、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罪犯已不适宜在监内(或劳改场所)执行而需要改变执行时间或地点的变更程序。有的国家称延期执行。

监外执行一般由原审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及时收监执行。监外执行的时间,有的国家视执行场所不同而将其计算在刑期之内,而有的国家则将监外执行作为中止执行处理,不计算刑期。

在我国,人民法院在宣判的同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由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刑期届满的,不再收监,由原关押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

三、监外执行的监督

①对意见的监督: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②对决定的监督: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四、收监情形

①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③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决定主体对于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五、执行主体

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应当予以收监的,在法院作出决定后,由公安机关依法送交执行刑罚。

暂予监外执行是对已经被定罪的罪犯的人性化待遇,通常出现在罪犯患有疾病、出于哺乳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身上。为了避免被收监,罪犯本人以及其家属一定要配合好主管单位的监管,切莫作出违法犯罪、试图逃脱的行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假释属于暂予监外执行吗?
假释不属于暂予监外执行。因为假释是对于那些确实犯罪的人满足了某些条件之后可以得到提前结束惩罚的情况,而暂予监外执行只是因为罪犯出现某些特殊的情况而不能继续关押,但是他们会在监狱外继续执行剩下要接受处罚的时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弟弟最近已经被拘留了,现在在监狱里面了,问一下大家关于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主要是什么的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流程是啥,暂予监外执行怎么进行申请
[律师回复]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如下,首先填写申请书,写明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并协同罪犯所在单位提供其他相应证据。然后,准备监外执行中罪犯居住的房屋与照管人并上报给主管公安机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弟弟从小就调皮捣蛋不听话,长大了之后一直啃老混社会,让家人操心不已。前年弟弟好不容易结了婚,却还是不知悔改,婚后我们家人才知道,弟妹也是她家那一边(外省)有名的小太妹。今年3月两个人一时鬼迷心窍,居然做出了抢劫超市这种事情。但是判决下来的时候,发现弟妹已经怀孕了,所以监外执行了。但是弟妹不太注意,前几天流产了,请问流产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吗?
[律师回复] 当事人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人流后病愈)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近母亲问了我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我在网上寻找了很久的答案也没有找到,所以打算咨询一下在这方面比较有经验的律师暂予监外执行执行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没有依法送达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没有依法将罪犯交付执行,没有依法告知罪犯权利义务的。
(2)人民法院收到有关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后,没有依法进行审查、裁定、决定的。
(3)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接收监外执行罪犯,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的。
(4)公安机关对违法的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而没有依法作出处罚或者建议处罚的。
(5)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对罪犯收监执行决定而没有作出决定的。
(6)监狱、看守所应当将罪犯收监执行而没有收监执行的。
(7)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监外执行罪犯,公安机关没有提请减刑或者提请减刑不当的。
(8)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监外执行罪犯,人民法院没有裁定减刑或者减刑裁定不当的。
(9)监外执行罪犯刑期或者考验期满,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履行相关程序的。
(10)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在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的。
(11)监外执行罪犯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的。
(12)其他依法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
同事是公司的会计师,因为私自挪用公款,被发现后遭起诉,因为同事本身患有心脏病,所以先是被判为监外执行,但是后来又改为了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与暂予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1]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暂予监外执行法律规定亟待完善
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多见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文件之中,由于立法规定的不尽完善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监外执行在实践中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以下两种情况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1、脱管罪犯上网追逃问题。
2、人民法院在判决的同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续保问题。
2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和别人打架斗殴,双方都受了点伤,但是对方伤势严重一点,对方报警了,不依不饶的,警方已经调查清楚,在法庭判的时候,我被判了暂予监外执行,请问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裁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257条: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正常情况,哺乳期为一年,哺乳期到后要收回监狱内执行刑罚,不知什么人告诉你可以躲出去,这是违反法律的,属于脱管行为。《社区矫正办法 》规定,在考验期限内不接受社区矫正,脱离监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应当撤销其监外执行的。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暂予监外执行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的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法律根据特殊的情形做了特殊的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暂予监外执行家属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