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
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区别是什么
(一)诱因不同
非法拘禁罪一般由于双方产生纠纷或陷入非法传销导致。绑架罪多由勒索钱财导致。
(二)犯罪方式不同
非法拘禁罪以拘押,禁闭等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绑架罪则以暴力,胁迫手段绑架他人。
(三)惩罚不同
犯非法拘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所以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同样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绑架罪更加严重。
三、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
(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三)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四、非法拘禁常见的情形有哪些
(一)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
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
(二)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坏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应严格执行。
(三)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冻饿而死,就同时触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杀人两个罪名,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并罚。
(四)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因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应视为非法拘禁,不能以绑架勒索罪论处。
五、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
的问题上文进行了解答,属于团伙作案的,一般会划分主犯和从犯,对于主犯会从重处罚,从犯在判定刑罚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