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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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需要结合行为人所实施的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节可以参考下文。
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贩卖个人信息量刑标准是什么?

贩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行为主体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除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单位的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的商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中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行为内容

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有出售行为和提供行为。在分析两者之前,首先应当明确何为“公民个人信息”。

1、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因而如何确定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围是一个重要问题。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公民个人不愿为一般普通社会公众所知并对公民个人有保护价值的信息。

2、出售行为

“出售”是指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信息卖给他人,自己从中牟利的行为。有学者认为:“出售是一种有偿转让行为,行为人具有明确的获利目的,在获利意图支配下,获利较少或者还没有来得及获利的,不影响出售的认定”。

(三)责任形式

本罪的主观是故意,即行为人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后故意进行侵害行为,但是行为人侵害个人信息的目的各不相同,有仅供自己使用的,有为了进行商业推销的,也有为了用于实施其他犯罪活动的。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情节严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之一。目前就该问题尚无立法或司法上的解释,从学理解释的角度来看,目前基本达成的共识是:情节严重一般包括出售、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多、获利数额较大以及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提供、出售给他人后,给公民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到公民个人正常生活,或者被用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

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需要由人民法院结合犯罪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果是行为人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的,就会被予以严厉的刑事处罚。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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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信息罪量刑标准
非法贩卖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包括:情节一般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提供给他人者,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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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1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11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111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案例:长乐一男子1年偷牛14头涉案金额16万多元被判刑长乐一男子盗窃他人黄牛水牛14头并雇车贩卖涉案金额16万多。据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男子张某今年39岁长乐人。2115年1月15日晚张某盗走村民陈先生拴在树上的三头价值52811元的水牛。随后张某采取同样的手段分别在其他村庄连续作案三起又成功盗走11头牛。张某还雇请货车司机岳某将盗来的牛运往宁德地区进行低价贩卖。接到报警后长乐警方找到运牛货车将张某和岳某抓获。目前张某因盗窃罪被长乐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岳某因犯掩饰隐瞒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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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过正常渠道贩卖烟草就不犯法的,但是如果是违法贩卖烟草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情节的轻重判处罚金或处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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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还是要根据案情决定。贩卖毒品只有冰毒的才会很严重,不同的毒品的处罚是不一样的,所以光是贩毒15克的话是不能确定具体的刑罚的,要是鸦片,这些的15克的话,是非常轻的处罚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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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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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贩卖个人信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是以刑事犯罪处理。具体条文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对于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如何处理:
1、与行为人进行协商,告诉其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如果对方停止侵权,且赔偿损失,则此时告捷。
2、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派出所报案,对对方的行为提供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对其处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侵权赔偿问题可到对方,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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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烟草3万多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二条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第四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一)查获的卷烟、雪茄烟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二)查获的复烤烟叶、烟叶的价格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烤烟调拨平均基准价格计算;
(三)烟丝的价格按照第(二)项规定价格计算标准的一点五倍计算;
(四)卷烟辅料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辅料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草行业生产卷烟所需该类卷烟辅料的平均价格计算;
(五)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的价格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全国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目录中没有该烟草专用机械的,按照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目录中同类烟草专用机械的平均价格计算。
第五条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明知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邮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需要对伪劣烟草专卖品鉴定的,应当委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第八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群众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法律实施,构成犯罪的,以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解释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本解释所称“卷烟辅料”,是指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本解释所称“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专用机械名录所公布的,在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完成一项或者多项特定加工工序,可以操作的机械设备。本解释所称“同类烟草专用机械”,是指在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完成相同加工工序的机械设备。
第十条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具体情节及定罪参照以上司法解释。
贩卖烟草20万该怎样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贩卖烟草20万该怎样量刑问题解答如下,
一、贩卖烟草20万怎么量刑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以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为基准,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非法经营烟草经营数额个人五万以上、单位五十万以上的涉嫌非法经营罪,经营数额成到二十万,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具体量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犯罪分子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脏的情况从轻从宽处罚。
二、烟草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
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三、卖真烟违法的情形
1、非正常渠道进货的卷烟不能卖。非正常渠道进货的卷烟,指不是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一般没有本商店32位激光码,包括从外地购入、向同行“借调”或朋友寄放的用于销售的真品国产卷烟。
2、无专门标志的卷烟、出口倒流卷烟不能卖。无专门标志的卷烟是指无印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或无加贴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没收非法进口卷烟”的国外品牌卷烟。
3、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能零售卷烟。《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4、无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不能批发卷烟。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只有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资格,不得从事批发卷烟业务。
贩卖毒品15克怎么样量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还是要根据案情决定。贩卖毒品只有冰毒的才会很严重,不同的毒品的处罚是不一样的,所以光是贩毒15克的话是不能确定具体的刑罚的,要是鸦片,这些的15克的话,是非常轻的处罚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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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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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未遂量刑标准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贩卖毒品未遂量刑标准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四种行为方式,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因行为方式而异。
1、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2、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3、运输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
4、制造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制造毒品罪应以实际上制造罪品为既遂标准,至于制造出来的毒品数量多少、纯度高低等,都不影响既遂的成立。着手制造毒品后,没有实际上制造出毒品的,则是制造毒品未遂
《刑法》第347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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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贩卖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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