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房屋继承需要何种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8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多子女房屋继承需要何种条件?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多子女房屋继承需要何种条件?

一、多子女房屋继承需要何种条件?

这几位子女原则上是可以均等的分割老人的遗产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一般来说,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父母亲都去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都不在人世了,就意味着子女是房产的继承人,几位子女之间不能协商房产的分割方案的话,可以先把遗产房过户给其中一位兄弟姐妹,然后卖掉这套遗产房,共同分割房价款。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多子女房屋继承需要何种条件?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多子女房屋继承需要何种条件?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独生子女房屋怎么继承?
独生子女房屋应当是按照遗嘱或者是按照法定继承,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如果要继承的话,首先判断一下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直接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继承即可。独生子女房屋怎么继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死者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需要按照继承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住房。
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住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二、需要证件材料
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继承公证书。
继承法规定: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二婚子女能继承房屋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二婚子女能继承房屋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军产房继承有哪些条件,军产房继承条件,军产房继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军产房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大量的出售军产房使用权或居住权的情况。 2、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军产房的处理。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则不会将该房作为夫妻共有房产加以分割,亦不会判决对非军人作价补偿。 3、对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军产房的处理 由于目前关于军产房的买卖的法律适用及合同效力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对通过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方式取的军产房,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如果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产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 4、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对于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修建或统一组织购买的住房,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从军队部门转移到个人名下,属于可以继承的个人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继子女有继父母的房屋继承权么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分二种情况:1、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没有继承权;2、如果是未成年,且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那么该继子女就有继承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屋继承公证的种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的继承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如下: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1、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①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②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④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费—收件窗件—发证窗口领证。
3、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4、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三)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是怎样征税的?
1、继承(直系亲属):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
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
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转继承继承人的适用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转继承继承人与代位继承人的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为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三,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四,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此时该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应得到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就发生转继承。不仅在遗嘱继承中会发生转继承,并且在遗赠中也会发生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在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未实际接受遗赠财产时死亡,该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受遗赠人应受领的遗赠财产。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继承法中代位继承的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中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独生子女的继承方式有几种?
独生子女的继承方式有四种,具体的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具体需要采取哪种继承方式处理遗产,需要结合实际的继承纠纷案件确定。如果对独生子女的继承方式有几种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屋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注意,由派出所盖章证明:1、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注销卡等相关材料。8,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10: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一。如确无人事档案、养父母:死者的父母、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复印件。7、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死亡注销页)。2,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离婚判决书、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4、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无亲属关系)。(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结婚证,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医学死亡证明、调解书。3、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6、出生证;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子女(包括生子女;11、户籍注销卡、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养子女。9、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配偶和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离婚证,要求、人口卡,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现在我们老家的房子没有人居住了,爸爸准备将土地房屋转让,农村土地房屋转继承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遗产继承中,有的时候可能是遗嘱继承,有的确实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的继承,当然发生的条件不同,那么这其中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也就是说,转继承的条件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还有转继承的份额只能是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转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实践中,转继承的发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就不能按照转继承来继承遗产。具体关于转继承的条件,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般转继承是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有几种
丧失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不一样,前者可以说是被剥夺了继承的权利。自然要剥夺他人继承的权利,肯定就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按照《继承法》中的内容,我们知道在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那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老家的房子拆迁建了新房子。但是我的户口已经迁到本地。请问我还能定型房屋遗产继承吗?
[律师回复] 房屋遗产继承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承继承权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继承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定继承权是继承人按法律的直接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的继承权利。法定继承权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法定继承权的实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被继承人死亡并留有遗产; 2、没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存在; 3、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 二、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定继承,另一是遗嘱继承。 1、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2、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宣告死亡的判决书;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遗嘱继承应提交: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多子女房屋继承需要何种条件?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