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判无期徒刑
以下情况下会被判无期徒刑: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
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刑法》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无期徒刑具有的特点有哪些
1、无期徒刑属于自由刑,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没有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由于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并不是“实际执行”,故羁押时间也不能计算在作为减刑、假释前提条件的实际执行刑期之内。
3、无期徒刑的基本内容也是对犯罪人实行劳动改造。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减刑、假释,也在于促使犯罪人积极改造。因此,无期徒刑不同于某些国家刑法中的终身监禁。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无期徒刑虽然是仅次于死刑的严厉刑罚方法,但同时作为死刑的替代起到了积极作用,事实上给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提供了改恶从善的机会。相当多的死缓犯被减为无期徒刑,然后再被减为有期徒刑或者假释,也说明了这一点。
三、无期徒刑怎么样才能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怎样才能减刑,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如何规定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无期徒刑就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刑期,从而会被终身关押,而在认定什么情况下判无期徒刑时,就会从犯罪的行为, 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大,而且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就可以适用,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其他公民的安全,也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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