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拆迁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国家规定拆迁怎么赔偿,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进行补偿的。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之后,是可以通过行政裁决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国家规定拆迁怎么赔偿?

一、国家规定拆迁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进行补偿的。发生的拆迁纠纷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

1、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通过行政裁决或行政诉讼的方式可以解决拆迁纠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审查协议的内容,要包括补偿款的金额,补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安置房的地理位置,房屋性质,还要审查协议的订立主体,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需要跟拆迁人订立协议。

三、房屋拆迁的形式有哪些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国家规定拆迁怎么赔偿,应当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然后结合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和房屋的建筑面积综合的来进行赔偿的。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家规定拆迁怎么赔偿?
一键咨询
  • 172****7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3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0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补偿标准·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78****125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89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201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国家拆迁赔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按照各地出具标准。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4、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5、协商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家规定拆迁补偿是多少?
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1、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2、房屋征收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按国家政策确定。
23浏览 2024-09-26
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
被非法拆迁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只有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政府赔偿。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规定拆迁怎么补偿法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1浏览 2024-09-12
强制拆迁国家赔偿是多少
强制拆迁国家赔偿是多少并没有准确的答案,也是按照具体的损害程度给予相助的赔偿金的。比如说,政府在一线城市的市中心强拆掉公民的房子跟在农村强拆农户的房子,这实际上给公民本身带来的经济损失就不是一个性质的。所以,并非只要是强拆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标准就都一样。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对拆迁补偿有何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1)房屋重置费用,按房屋结构和折旧确定每平米价;2)周转补偿,根据临时居住条件和家庭人口按月补贴;3)奖励性补偿,鼓励业主配合或放弃部分权益,标准由政府结合地方实情和法规制定。
30浏览 2024-06-21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程序是怎样的<br/>《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br/>第一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进行论证。<br/>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日。<br/>公告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情况及理由及时公布。<br/>第四条 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br/>(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br/>(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br/>(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br/>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br/>第五条 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无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br/>第六条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时公布。<br/>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做好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br/>第八条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br/>第九条 房屋征收涉及国防设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br/>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当依法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br/>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376浏览
国家对拆迁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家拆迁补偿款规定多少的
1、拆迁赔偿没有具体的标准,补偿总原则是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般而言,拆迁补偿标准是: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2、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6浏览 2024-09-13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手续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手续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程序是怎样的<br/>《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br/>第一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进行论证。<br/>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日。<br/>公告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情况及理由及时公布。<br/>第四条 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br/>(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br/>(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br/>(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br/>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br/>第五条 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无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br/>第六条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时公布。<br/>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做好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br/>第八条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br/>第九条 房屋征收涉及国防设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br/>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当依法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br/>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385浏览
拆迁律师的收费国家有规定吗?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家拆迁房屋补偿规定是什么
国家拆迁房屋补偿的法律规定,经市政府或县级政府批准实施的拆迁,被征收人应得到以下补偿: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因征收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4浏览 2024-04-21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程序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程序是怎样的<br/>《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br/>第一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进行论证。<br/>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日。<br/>公告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情况及理由及时公布。<br/>第四条 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br/>(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br/>(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br/>(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br/>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br/>第五条 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无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br/>第六条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时公布。<br/>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br/>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做好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br/>第八条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br/>第九条 房屋征收涉及国防设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br/>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当依法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br/>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41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国家规定拆迁怎么赔偿?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80****162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1****108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589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