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案件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如果案情复杂的情况下经批准最长可以延长十五日的期限,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农民工讨薪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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