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他人名义贷款供自己使用算诈骗罪吗
1、以他人名义贷款,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则构成诈骗罪,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冒用他人名义进行贷款,则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能。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债权人应当直接起诉借款人。实际用款人属于另外一层法律关系,没有直接关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四、怎么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五、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五个区别。这五个区别分别为:
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的目的和用途不同、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不同、骗贷行为造成的后果不同以及案发后的归还能力不同。
2、骗取贷款罪指的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造了成重大损失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是其他的金融机构的贷款,金额较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六、骗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取贷款,涉及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 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
(四) 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以他人名义贷款供自己使用算诈骗罪吗的问题上文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贷款不构成诈骗罪,构成骗取贷款罪,应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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