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经济纠纷仲裁区别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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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仲裁和经济纠纷仲裁区别是怎样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劳动仲裁和经济纠纷仲裁区别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和经济纠纷仲裁区别是怎样的

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

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

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明确具体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已经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立案。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要个人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可以申请立案。

4、适用法律不同。经济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就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通过仲裁一裁终局法律手段解决的方式,适用的是《民法》、《民法典》、《仲裁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争议,适用的是《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5、仲裁效力不同。经济仲裁属于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定原因,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数情况下可以再提起诉讼。

二、哪些纠纷不在经济仲裁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一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放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二是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仲裁法还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由国家另行规定,也就是说解决这类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因此只能另作规定予以调整。

经济仲裁案件的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一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劳动仲裁和经济纠纷仲裁区别是怎样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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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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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7.两者收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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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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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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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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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经济纠纷能仲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经济纠纷能仲裁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通过某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是可以向该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到,寻求司法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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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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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到,寻求司法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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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中的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 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再进行诉讼。 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7.两者收费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应当驳回,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应当继续审理。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经济纠纷劳务仲裁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仲裁】经济纠纷却到劳动仲裁求解决日前,市民史女士因与某餐饮服务公司签订业务承揽合同出现纠纷,而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却被劳动仲裁部门以该纠纷不属劳动争议为由驳回申诉。记者从劳动仲裁部门获悉,经常有一些市民本来碰到的是经济纠纷,却到劳动仲裁来寻求解决。同样,经济仲裁委员会也经常接到劳动纠纷投诉。实际上,经济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部门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其隶属部门到分管业务迥然不同。经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自行选择经济仲裁机构处理自己的纠纷,进入经济仲裁处理程序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而劳动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要求当事人双方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按照现行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能协商选择纠纷的处理机构,须按照“一裁两审”的法定程序进行,即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两审终审”原则进入诉讼程序处理。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遇到需要仲裁的情况,请先分清“两种”仲裁的性质不同,做到明明白白维权。
经济纠纷,劳动仲裁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仲裁】经济纠纷却到劳动仲裁求解决日前,市民史女士因与某餐饮服务公司签订业务承揽合同出现纠纷,而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却被劳动仲裁部门以该纠纷不属劳动争议为由驳回申诉。记者从劳动仲裁部门获悉,经常有一些市民本来碰到的是经济纠纷,却到劳动仲裁来寻求解决。同样,经济仲裁委员会也经常接到劳动纠纷投诉。实际上,经济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部门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其隶属部门到分管业务迥然不同。经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自行选择经济仲裁机构处理自己的纠纷,进入经济仲裁处理程序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而劳动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要求当事人双方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按照现行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能协商选择纠纷的处理机构,须按照“一裁两审”的法定程序进行,即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两审终审”原则进入诉讼程序处理。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遇到需要仲裁的情况,请先分清“两种”仲裁的性质不同,做到明明白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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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如何区分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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