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过了申请时效会怎么样?
1、强制执行过了申请时效,纠纷当事人即使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也不会予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难吗?
1、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很难、也有可能很简单,如果满足以下执行条件,那么就会比较简单: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意见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手续一份。如果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员工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员工证明;如果委托个人需要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其他亲属证明。
(4)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生效证明纸质版原件或者生效证明电子版。(备注:如果部分法院不开纸质版生效证明,需要联系原承办法官,在法院系统点击系统内生成,即系统自动上传生效证明,三日内,该生效证明的电子版在执行系统就可以接收,无需申请人提交)
①被执行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②被执行人公告(判决书);
③被执行人的邮寄单回执(判决书)。
(7)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8)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备注: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等等。
(9)案件有保全需要提供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的复印件
(10)有优先受偿权,需要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三、一般欠债不还执行期多久?
1、一般欠债不还执行期为6个月、或者是3个月。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听证。
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
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胜诉的一方如果超过期限之后才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此申请可能并不会被法院受理。对强制执行过了申请时效会怎么样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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