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能够先提起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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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能够先提起吗?

一、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能够先提起吗?

不能够,交通肇事罪是需要先进行刑事诉讼的,但是这个刑事诉讼中是能够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能够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能够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能够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赔偿金

四、交通肇事赔偿证据的收集

1、在交警到处理交通事故时,最好复印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及保险单。这些证据在立案阶段是必备材料,用以确定被告主体信息。

2、就诊时,保管好相应的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上的问诊记录要与医疗费票据的时间相对应。在实务中,一些当事人将医疗费票据提供过来,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问诊记录,很容易被法院断定为伪造证据。

3、关于主张误工费的证据,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记录。

4、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该报告是用以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基础证据。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方便受害人家属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项目。

交通肇事罪是需要先进行刑事诉讼的,但是这个刑事诉讼中是能够附带民事诉讼的,主要就是属于一些物质上面的赔偿,对于这个民事诉讼而言的话,那么能够单独起诉,交通事故当中的任何赔偿项目都不是平白无故产生的,都是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撑的,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能够先提起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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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你好,我有一邻居昨天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咨询了解一下交通肇事先提起民事诉讼的结果问题。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罪可以先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不受刑事审判的影响。理由是:

一,被告人犯罪行为引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属于违反民事和刑事两种法律,要承担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责任。原告既可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可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是: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是“有权”而不是“应当”或“必须”,也就是说,被害人在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时候,他既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也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如果片面要求被害人必须提起刑附民诉讼,在程序上,就对当事人的诉权进行了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该规定是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从这一条也不能得出当事人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结论,也不能得出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不能单独并行审理的结论。
1998年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012年修订时变为第一百四十七条。该条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该条删除了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一段。这一修改意味着,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存在刑事审判在先、民事审判在后这一先后顺序,也不存在必须或只能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交通肇事罪案件,交警大队就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出具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存在事实难以查清,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情形。刑事诉讼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并不影响民事诉讼对要件事实。

三,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般都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几个阶段,其经历的时间,快则半载,慢则年余,甚至更久。交通肇事案件在刑事处理方面也不例外。而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所涉及的交通事故,绝大部分都是造成了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也就是说,死者的家属如在短时间内,未能与肇事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就必须等到肇事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通过判决或在刑事审判时通过调解并达成协议后,才能在理论上获得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份,因肇事车辆已投保了国家强制要求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车主实际应支付的赔偿款,大部份甚至全部都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理赔,但其取得理赔的主要依据必须是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法院不能对其民事赔偿问题先行作出处理,车方也就无法取得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无法要求保险公司进入理赔程序,而受害方也无法及时得到相应的赔偿款,导致其物质损失不能及时得到赔偿,精神痛苦无法及时得到安抚。另一方面,因事故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结果,赔偿标的额又相对较大,车主或肇事司机无能力垫付,作为车主或肇事司机,也希望法院能及时地将民事赔偿问题作出处理。若民事赔偿不能先行,在对肇事司机进行审判时,因其未能及时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悔罪表现得不到认可。这种情况,在法律救济上就产生了真空。从有利于及时赔偿,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不能把先刑后民作为当事人救济的唯一、必经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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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会先提起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会先提起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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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罪可先进行民事诉讼吗,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律师回复]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诈骗罪的民事赔偿是否能够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律达网: 现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对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不受理。理由是,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虽然《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至102条都规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以前都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问题就出在2000年最高法颁布施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显然诈骗案中,被骗的钱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这种情况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也就是说,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比如,像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在犯罪过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伤害、物品损害的,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食宿、物品损害价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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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可以先提起吗?
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是不可以先提起的。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中,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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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向法院提起诉讼,能不能先民事后刑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能不能先民事后刑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同一被告,牵涉到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现在不可以先审理民事案件再审理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六十一条人民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许可。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讼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六十三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一)原告人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三)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四)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六十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第七十四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第七十五条成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他的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许可。第七十六条公诉案件中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不收取诉讼费。
朋友之前在一场车祸中受了伤 现在打算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想问一下交通肇事罪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吗
[律师回复]
1、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为了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一般都会积极赔偿。
因为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和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对方从轻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刑事部分一旦判决后再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积极赔偿就不能作为从轻量刑的条件,很多情况下唉,就不会积极给予赔偿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嫌疑人或其家属对受害人作出积极赔偿时,取得被害人谅解和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对被告人给于从轻处罚。这对双方都有利,因为对受害人来说,特别是面对赔偿能力较差的被告人来说,服刑后,可供执行的财产很少,可能会导致被害人的赔偿根本无法落实。对于嫌疑人来说,用积极赔偿来换取较低的徒刑,绝大多数被告人及其家属还是会尽力赔偿的。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收诉讼费,可以降低被害人的诉讼成本,而另外提起民事诉讼缴纳诉讼费用。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是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院于2000年12月4日颁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及2002年给云南省高院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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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可以先提起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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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民事诉讼是先向法院提起申请,还是先与当事人商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表述,理论著述是不尽一致的。有的主张当事人和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实体权利请求”,有的主张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根据一般的法学原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行为”或“精神财富”。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其特殊性。当事人向人民是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追求的是矛盾的解决和平息;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围绕的中心则是案件的处理。尽管他们的着眼点略有不同,但其基本方向是一致的。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目标都是处于争执中的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一经判决,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满足(有时要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最后满足),的职责便宣告完成,各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任务也大功告成,于是,诉讼结束。因此,应当认为“民事案件”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至于有的民事案件是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有的民事案件是变更民事实体法律关系,还有的民事案件是要求给付一定的财物或金钱,则是案件内容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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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单独民事赔偿诉讼后受害方可以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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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先提起民事诉讼的结果是什么?
1、首先民事和刑事判决没有直接关系。2、其次,由于肇事司机被批捕,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当事人的民事案件有可能会中止,因为法律一般原则是先刑后民。3、刑事责任的判决会受到民事赔偿的影响,如果积极赔偿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从轻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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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对方交通肇事罪,我在法院对他提起民事诉讼,又撤诉后,能再对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罪是刑法分则第二章的,不是自诉案件,刑事还是非刑事不是你说了算的,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讼,人民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主张的,人民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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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交通肇事犯罪呈现上升趋势,因交通肇事而引起的民事与刑事交叉案件不断增加。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请问交通肇事罪可先进行民事诉讼吗?民事与刑事交叉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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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能够先提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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