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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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

一、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

如果造成患者死亡,对死因有异议的,要进行尸体解剖。如果对死因没有异议的,不解剖也可以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

,可以重新鉴定吗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

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当然了,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的问题,一般按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在实务中,专业的律师一般都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推荐司法过错鉴定。

虽然两者都有相同点:

1、都是一种证据

2、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3、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通过的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尸体解剖是在就死亡原因存在异议时才进行的鉴定。

如果对死亡原因没有异议的,不解剖尸体也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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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剖腹产得子宫内膜异位是否用做医疗鉴定
[律师回复] 看具体情况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
三、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医疗事故鉴定剖腹产伤害神经应该找哪方面专家鉴定
[律师回复] 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包括;

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了解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法律知识对于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这些专门性问题包括。
2、毁损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无法对鉴定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5;

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常规;

4)医疗事故等级,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一般难以追究鉴定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原始鉴定材料与资料被涂改、固定与保存制度。因此;

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是指人民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此可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出具,运用医学,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这些专门性问题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事故的前提与基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
1、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也无法落实蜒人出庭质证和错鉴追究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也是解决医疗事故问题的主要途径,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串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行政法规。医疗过错鉴定,无需鉴定人签名盖章,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总是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表现为缺乏鉴定资料和材料严谨的保全;(
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遗失:

1)判断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王水医疗事故赔偿是医疗事故纠纷中争议最大的话题,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4:(
1)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医疗过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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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要怎么样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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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剖腹产可以报销多少?
[律师回复]   
一,剖腹产不在附加险住院医疗的报销范围,剖腹产是生育保险(社统筹保险中的一种)的保险范围,应该从生育险中报销。  
二,生育保险(mteityisurce):  
1,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3,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剖腹产住院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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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3,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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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
死者不解剖是能鉴定医疗事故的。法官在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是非常依赖于医疗司法鉴定的。由于医疗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故法院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该过错行为与医疗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的主要判断来自于医学专家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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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我是附加险住院医疗医疗费包含剖腹手术费可以报销吗
[律师回复]   
一,剖腹产不在附加险住院医疗的报销范围,剖腹产是生育保险(社统筹保险中的一种)的保险范围,应该从生育险中报销。  
二,生育保险(mteityisurce):  
1,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3,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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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不解剖能否鉴定医疗事故,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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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用哪一个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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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手术形成假腔,是否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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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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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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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1、死亡原因明确,医患双方没有争议,不需要进行尸检。2、死亡原因不明,或医患双方对死因有争议,建议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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