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哪些内容和方法?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内容如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房屋征收的目的;房屋征收的范围;被征收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标准和计算办法;补贴和奖励标准;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选购办法;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房屋征收补偿的签约期限;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受委托的房屋征收事务所名称;其他事项。
征收补偿的方式如下: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双方进行差价结算,多退少补。
二、征收补偿费用应符合哪些要求?
1、征收补偿费用包括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2、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在交付时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并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
三、被征收居住房屋的征收补偿款由哪些部分构成?
征收补偿款是由“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及各项“奖励补贴”共同组成。“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就是俗称的“三块砖头”。“三块砖头”指的是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x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价格补贴=“评估均价”x补贴“系数”0.3 x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x“补贴面积”15平方米。套型面积补贴只存在于以下情形,即被征收房屋类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建筑面积。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四、征收范围由谁确定,如何确定?
旧城区改建项目的征收范围,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房屋管理、发展改革、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确定。因国防和外交需要、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公共事业(科教文卫体环等)需要、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的建设项目,征收范围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其他项目的征收范围,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确定。
五、哪些行为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能实施?
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
1、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3、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4、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5、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受理前款所列事项时,应当要求被征收入、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的书面承诺。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将上述第一款、第二款的要求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规划土地、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机构以及公有房屋出租人等单位。公告和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哪些内容在政府公开的信息里面可以查询,需要明确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补偿方式、补偿方案,这样才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向我们网站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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