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裁判文书确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直接承担清偿义务的,在该企业没有现实财产(包括直接可供执行和间接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申请执行。
2、清算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清算,必须依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执行人员对清算组的工作要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清算组未尽心尽责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及时纠正。
3、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经营管理人员侵占企业财产的,要依法追回。构成犯罪的,应向侦查机关报案并申请追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解决办法如下:
1、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3、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根据执行的法律文件被撤销的;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可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法院强制执行房产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3、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4、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5、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6、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四、法院强制执行无力偿还会进黑名单吗
强制执行没有任何财产,是不会进入黑名单的,但是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会被列入黑名单,而这里的黑名单指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黑名单。
关于吊销企业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回答是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需要组成清算组对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如果进行法律程序的,破产企业不履行判决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执行。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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