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4种情况:

1、业主委员会通常是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可以上升到5到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通常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业主委托会成立的程序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在现实生活中,住宅小区一般由物业进行管理,但在事实生活中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已经的纠纷是经常发生的,纠纷产生的原因通常是物业不作为或者乱收费,业主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成立业委会。说起业主委员会,许多人都不陌生。但问到本小区的业委会在哪儿、能干什么,绝大部分人可能不清楚。很多住宅小区甚至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145****2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组成人员包括哪些
为了能够顺利地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员应当包含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等方面的人士。在所有的这些代表中,业主代表应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根据相关程序组织业主进行公开推荐并最终产生。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首先弄清主管部门
根据规定,各区县建设房屋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及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社区居委会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由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中应有派出所的代表,因此还应事先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进行必要的沟通。
第二步,成立筹备小组
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社区居委会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社区居委会人员担任筹备组召集人(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派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组织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履行业主义务等)、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代表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但是要注意,召集人是没有投票权的。除召集人外,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步,筹备组成立后
应当制订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议题;
(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表决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制订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明确选票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推选办法;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筹备工作。
第四步,筹备组将以下事项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三)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草案);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简况。
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登记并作出答复。
第五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筹备组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表决结果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第七步,到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
第五步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后,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备案。备案所需要的资料为
(一)业主大会决议;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四)其他材料。
第八步,刻制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业主委员会在完成备案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出具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凭据该备案证明,向区县公安分局申请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3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组成人员包括哪些
为了能够顺利地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员应当包含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等方面的人士。在所有的这些代表中,业主代表应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根据相关程序组织业主进行公开推荐并最终产生。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责任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二)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三)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四)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五)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六)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七)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十九)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十)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十一)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 (二十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三)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3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重庆业主委员会职责包括哪些?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小区业主委员会包括哪些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责任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
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
二)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
三)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
四)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
五)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
六)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
七)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十
八)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十
九)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
十)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十
一)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
(二十
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
三)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3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责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责任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二)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三)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四)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五)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六)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七)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十九)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十)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十一)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 (二十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三)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职责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比如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无法保障小区的安全,门卫形同虚设,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意),业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到位、价格合理,那么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续约。反之,则可以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另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
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防止该费用被物业管理公司中饱私囊。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可以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对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比如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可以要求物业整改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
(四)沟通的桥梁
除此之外,在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避免问题的恶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1、业主委员会通常是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2、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可以上升到5到11人;3、业主委员会委员通常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4、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比如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无法保障小区的安全,门卫形同虚设,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意),业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到位、价格合理,那么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续约。反之,则可以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另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 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防止该费用被物业管理公司中饱私囊。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可以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对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比如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可以要求物业整改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 (四)沟通的桥梁 除此之外,在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避免问题的恶化。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3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比如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无法保障小区的安全,门卫形同虚设,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意),业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到位、价格合理,那么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续约。反之,则可以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另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 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防止该费用被物业管理公司中饱私囊。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可以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对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比如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可以要求物业整改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 (四)沟通的桥梁 除此之外,在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避免问题的恶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首先弄清主管部门
根据规定,各区县建设房屋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及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社区居委会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由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中应有派出所的代表,因此还应事先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进行必要的沟通。
第二步,成立筹备小组
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社区居委会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社区居委会人员担任筹备组召集人(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派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组织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履行业主义务等)、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代表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但是要注意,召集人是没有投票权的。除召集人外,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步,筹备组成立后
应当制订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议题;
(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表决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制订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明确选票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推选办法;
(五)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筹备工作。
第四步,筹备组将以下事项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三)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草案);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简况。
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登记并作出答复。
第五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筹备组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表决结果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第七步,到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
第五步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后,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备案。备案所需要的资料为
(一)业主大会决议;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四)其他材料。
第八步,刻制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业主委员会在完成备案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出具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凭据该备案证明,向区县公安分局申请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3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包含什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附成立程序与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
1、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临时业主委员会: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