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查的到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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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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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人是可以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后查询到强制执行的相关信息。强制执行是需要当事人前往法院进行申请的,因为其并不是法院能够自己启动的,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的,才可以强制执行的。遇到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查的到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查的到

一、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查的到

1、可以在十五个工作日后查询到!申请强制执行后只要体现在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中,只要被执行人已经被列入失信人信息,说明强制执行已经生效了!

2、执行局也会通知申请执行人执行措施是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一些执行信息,具体的执行情况只有申请人和执行法官沟通才有新的执行情况的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调解吗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不可以调解。

1.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其权利义务已经确定,所以不可以再进行调解;

2.但是执行中当事人可以进行执行和解;

3.如果双方自愿变更执行名义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主体、内容等内容,可以达成书面的执行和解协议;

4.但是,如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调解结案后还能起诉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是什么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二)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三)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查的到的问题,回答是可以查到。申请执行时强制申请书、原被告身份信息、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财产线索清单是必不可少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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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周五上午为全市统一的执行接待日,由各院执行案件承办人集中接待当事人。对接待及其处理的相关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并入卷。各级人民对接待中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明确解决和处理意见。扩展资料参照《北京市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八十八条规定,向当事人公开的执行信息包括: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执行措施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强制措施信息、执行款项分配信息、执行裁决信息、暂缓、中止、终结执行信息、结案信息(包括执行标的实际到位情况)等。参照《北京市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业务规范和执行立案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拍卖、变卖公告和悬赏公告除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在报纸及网络媒体上发布外,应当在北京审判信息网上发布。执行应当通过北京审判信息网公布限制出境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等信息。参照《北京市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九十条规定,执行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执行还应当通过北京审判信息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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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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