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从逮捕到开庭要多久?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一般会在二个月之内开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二、补充侦查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1、普通刑事案件大约6-8个月,重大刑事案件可能超过一年。
2、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限1个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3个月内审理判决,简易程序是20天;如果案情复杂,每个阶段可能延长。
三、逮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这一规定要求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前提是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批发的逮捕令,如果是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的,情况紧急的,是可以直接向上级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进行申请的,在执行批捕决定时,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向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出示逮捕令。
法律规定从逮捕到开庭要多久,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目前如果是要开庭处理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的。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进行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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