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建议量刑4个月法院会怎么判?
1、检察院建议量刑4个月法院可能会判处四个月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会判处其他的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法院可能会从轻、或者是从重处罚犯罪分子。
(1)减轻处罚
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二、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期间,可以延期审理吗?
1、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期间,不一定可以延期审理。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三、判刑以后会在哪里服刑?
1、判刑以后可能会在监狱服刑。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2、判刑后在哪里服刑与所判刑罚有关:
(2)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是在判决法院所在地的看守所或是其他监管场所服刑。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罪犯交付执行前,有折抵刑期等情形的使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当地看守所对罪犯执行刑罚,三个月以上的,要在监狱服刑。一般情况下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是在判决地当地看守所或者监狱服刑,一年以上的会发送回罪犯原省监狱服刑。
(4)无期徒刑的,具体是哪个监狱服刑由法院判决。
(5)对判处死缓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采用就近服刑的原则,即在判决地监狱、死刑执行场所执行。
(6)对于未成年犯,服刑地点应当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
3、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检察院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时候,可能会同时提交量刑建议,但提出的建议并不一定会被法院采纳。在法院最终宣判之前,无法确定特定的犯罪分子具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对检察院建议量刑4个月法院会怎么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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