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面积以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登记为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农村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支付拆迁补偿款。
三、农村拆迁补偿争议是否可以起诉?
可以,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农村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五、农村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明等材料。
六、农村拆迁补偿争议立案后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七、农村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现在农村拆迁宅基地面积怎么算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上内容详细了解,政府部门依法拆迁宅基地自建房的,应该按照房屋实际面积支付拆迁补偿金。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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