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非法拘禁一般判几年?
1、非法拘禁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包括主体要件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等。
(1)主体要件不同
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工作人;
(2)犯罪对象不同
(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
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二、只要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就一定会构成犯罪吗?
1、并非只要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就一定会构成犯罪。
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证明以下情况: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2、非法拘禁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
这是由于此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即使受害者不主动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只要满足了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检察院等也会作出立案侦查的决定。
三、被派出所非法拘禁怎么办?
1、被派出所非法拘禁可以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相关部门在收到检举、控告信息之后,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判断检举、控告的信息是否属实,若属实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2、派出所职员利用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等违法行为后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1)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2)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3、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任何人都不得采取非法的方式去拘禁其他人,被拘禁者在恢复人身自由之后,如果可以拿出相关证明自己被非法拘禁了的证据,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若是对非法拘禁一般判几年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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