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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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一、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拆迁补偿款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举的征收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的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契税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

第十一条下列情形,可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保障性住房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国务院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定其他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情形,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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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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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司拆迁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拆迁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0]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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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家要拆迁,听有部门说有一个拆迁税费,请问什么事拆迁税费,拆迁税费怎么算?谢谢
[律师回复] 拆迁税费可参考如下
1、首先你的拆迁房要过了规定的年限,才可以入市进行交易(有的地方三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五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是在五年内干脆暂不给办理房产证)。
2、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
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3、应纳税在减去以上减免部分外,按商品房交易计算和缴纳税费。
卖方应缴纳税费主要有:
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为计税基数。
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
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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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拆迁补偿款一般无需缴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住房拆迁原则上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国家法律规定,个人所有且非商业经营用途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所以,拆迁补偿款作为政策扶持的非商业经营房产收益,通常不需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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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后不再经营的拆迁房屋需要交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免缴个人所得税、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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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拆迁补偿款一般无需缴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住房拆迁原则上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国家法律规定,个人所有且非商业经营用途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所以,拆迁补偿款作为政策扶持的非商业经营房产收益,通常不需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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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拆迁补偿款一般无需缴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住房拆迁原则上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国家法律规定,个人所有且非商业经营用途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所以,拆迁补偿款作为政策扶持的非商业经营房产收益,通常不需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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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需要多少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拆迁补偿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一)营业税 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 1、例外: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进一步规定:此处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由上述规定可知,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但是此类情况下的免征应以原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批文为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关注是否已获得税务机关的免税批文。如果尚未收到批文,则应视同房地产出售或转让,计提应交土地增值税。
拆迁安置房要交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根据房屋交付使用时间起9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转移的。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正常情况下: 1.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 2.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 3.缴纳房价 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 4.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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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能需要交税,房屋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如果获得补偿款的是个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获得补偿款的是单位,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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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企业拆迁补偿是否免税
[律师回复] 对于企业拆迁补偿是否免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营改增后企业取得了政府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969号)规定免征政府拆迁补偿款的营业税。
营改增后,关于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执行,即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因为财税【】36号文没有对房屋拆迁补偿是否该交增值税予以界定,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所以税务机关在没有上位法支撑的情况下,不能要求被拆迁企业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取得了政府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土地增值税
对于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此类情况下的免征是以原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批文为准,因此企业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才能办理免征,如果没有收到免征批文,则会被视同房地产出售或转让而交纳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取得了政府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政府指导的企业拆迁也称为企业政策性搬迁,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0号)规定,符合政策性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这里“搬迁支出”指重置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及搬迁损失费用,不包括安置职工的费用,这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61号文规定的搬迁收入准予扣除安置职工费用,略有不同。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搬迁完成年度是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上述40号文规定了认定搬迁年度的标准是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也就是说从搬迁开始5年内,搬迁补偿款扣除搬迁费用支出和资产处置支出等,结余的款项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因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的补偿款是否交营业税
企业因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拆除地上物而获得相应的补偿款。这种情况下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77号)规定,企业只要出具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均不征收营业税。
五、企业用获得的政府拆迁补偿款异地重建购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用获得的政府拆迁补偿款异地重建改良固定资产的支出可以从拆迁补偿收入中扣减,改良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企业改良的固定资产税前扣除两次,一是抵减收入,二是通过计提折旧扣除,但享受两次扣除的条件是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完成搬迁。五年后完成搬迁的,其搬迁或处置收入不能扣除改良固定资产,但可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规定,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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