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主要有三种渠道分别是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但是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具体如下:
一、购房提取
职工购房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购房首付款。购买不同的房屋提取的方式不一样,具体如下:
商品住房:
1、申请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指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结婚证指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使用、已备案登记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原件;
2、申请时间: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在5月4日之前备案,申请时间在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5月4日以后新购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无提取期限的限制但只可办理一次提取申请;
3、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已付款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账户余额。
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
1、申请材料:过户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交易手续费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如果房屋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2、申请时间:自领取过户后房屋不动产权证起12个月内申请。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
二、还贷提取
1、申请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指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结婚证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使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当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2、申请时间:购房贷款发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当自取得购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包含以上。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
3、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提取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前结清购房贷款的,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
三、租房提取
1、申请条件: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2、申请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指职工未婚的,应出具单身声明;
3、申请时间: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2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
4、提取金额: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乘申请时已承租时间;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不超过提取限额。
相关法规: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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