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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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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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

2、房屋作价补偿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如甲、乙按3: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屋,该房屋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份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份额。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屋,房屋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份的所有权份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变价分割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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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财产按份共有怎么分割
离婚分割财产按份共有的话当然就是共有人平等的分割,按照婚姻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如果相关的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当然有权利要求分割该财产,既然是按份共有,按照相应的份额来分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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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财产分割是按份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将合伙财产按合伙的形式不同分为两种不同的共有,没有理论根据与实践根据。合伙的特征是两个以上公民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基本目的,当然是为获取收益。如果两个以上公民出资经营、劳动,并不意图获利,似乎不是原本意义上的的合伙。即使仍将这种合伙作为合伙,那么将这种非营利性合伙的财产作为按份共有,又有什么意义呢?之所以将合伙财产确定为共同共有,就要增强合伙的团体性,使其个人色彩降低,以适应现代社会对合伙的要求。故 第三种观点不成立。 第二,按民法的一般理论,按份共有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内,共有人有权单方面主张分割,转让其共有之份额,不受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同时,各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不得超出此范围。如合伙企业财产确定为按份共有,就合伙出资转让而言,则合伙人可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意转让其在合伙中的份额,导致新的合伙人的加入,从而打破原合伙人之间的人合信任关系;就合伙出资及积累的分割而言,则可能因合伙人单方面主张分割其在合伙中的份额,导致合伙人。这些情况对合伙企业及交易第三人来说都是极大的不利。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企业的财产;限制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他人;未经其他人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出质;其用意即在此。故按份共有形式甚不中取,第三种观点是不妥当的。 第三,合伙财产符合共同共有的特点。一般认为,共同共有的特征,一是共同共有依共同关系产生;二是共有人在共有财产中不分份额;三是共同共有人平等地对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四是共同共有人享有连带义务。合伙财产依合伙关系而发生,符合共同共有的 第一个特征;合伙财产具有组合性,在积累的财产中,自然不分份额;在投资的财产中,虽然在各人出资中各有份额,但其构成合伙投资的整体财产后,它的份额就变成了潜在份额,不到合伙终止,不再分份额大小,况且其投资与积累融为一体时,也难分出投资和积累的界限,因而符合共同共有的 第二个特征;合伙财产体现全体合伙人的共有权,全体合伙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共享权利,共负义务,符合共同共有的第三个特征;合伙人对合伙共有财产对外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符合共同共有 第四个特征。因此,合伙财产完全符合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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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房屋应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8条:“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9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0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1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1条:“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三、房产证上记载的内容有哪些房产证上应该完整地体现权利人对房屋所拥有的权利以及该房屋上存在的所有权利,其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权利人情况。指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个人)、企业性质等;
2、土地使用情况。指土地坐落、面积、使用期限等;
3、房屋所有权情况。指房屋结构类型、高度、竣工日期、建筑面积等;
4、房地产其他权利情况。如有抵押,则记录抵押权人、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
5、四至境界附图。
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分共有发房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二、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约定的分额来分割的,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任然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房产按分共有是房产共有的其中一种形式,按分共有的房产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1、直接分割房产形成房产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人可对房产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产,为三个所有人等分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产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产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产的区分所有。
2、房产作价补偿即房产由按分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分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产与房产作价补偿相结合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产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产结构的原因,各按分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分额比例分割,对部分所有权分额作价补偿。如甲、乙按3: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产,该房产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分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分额。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产时,房产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分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产。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产,房产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分的所有权分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产。
4、房产变价分割房产按分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产所有权时,可把房产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分额进行分割。综上所述,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也分为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和没有其他约定这两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那么离婚后就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执行约定的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就可以照房产证约定的分额来分割的,所以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是很重要的。
我想问一下离婚分割财产按份共有房产要怎么分割?我的一个朋友最近离婚了,现在想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一、共有关系的认定
约定优先;
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共有人之间具有家庭关系的,认定为共同共有;否则,视为按份共有。
二、婚内共有房屋,产权登记按份共有的,如何认定共有类型?
1、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的,依共同共有处理
通说,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
2、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明确各自份额的,依按份共有处理
产权登记按份共有,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
通说,仅凭房产证上关于各自份额的记载并不当然的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按份共有,必须要有关按份共有的书面约定。一般来讲,房产登记中心在登记夫妻不同份额时,一般会要求登记申请人提交关于房产份额的书面约定。
上海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共有房产产权登记按份共有的,离婚时,按照按份共有处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一[2007]5号)12.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房,产权人可能登记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也可能登记为夫妻双方或某一方与子女,或者只登记为子女一人,如何确定该房产权利:“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声。若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户权登记中末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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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按份共有房产分割怎么分
按份共有的房屋,离婚时一般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共有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离婚按份共有房产分割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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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十年,现在感情不和睦,我们已经协议离婚,想知道同居财产分割按份共有什么样的分割方法
[律师回复] (一)如果双方有财产归属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因此,法律不干涉当事人就同居期间做出的财产处分,当事人的内部财产关系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承担相应权利义务,该协议可作为司法机关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依据。
(二)双方没有财产归属协议
1、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那么,这个“一般共有”是指“按份共有”呢,还是“共同共有”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所著《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观点,此“一般共有”是基于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如合伙共有财产,出资合购的共有房屋等都不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共有关系。因此,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黄松有主编,2002年版)第58-61页)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办的2011年第22期《人民司法》所刊登的一则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房产的分割案例也印证了上述观点。 另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相比,只是在解除同居关系的程序上有所不同,在财产上并无本质不同,因此其处理方式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相同。
2、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的情形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8
8、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90、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则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2007年《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不论从位阶上还是颁行时间先后上,都应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况且,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8条、第94条、第115条、第117条、第118条、第177 条废止,理由是与物权法有关规定冲突。因此,对于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亦应按照“一般共有”处理。 至此,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方式得到统一: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也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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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财产分割房产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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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爷爷去世后留有一大笔遗产,现在因为继承问题,家里人出现了矛盾,请问共有财产分割成按份共有,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按份共有人只能处分他所拥有的份额,且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但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除了出卖外还可以将其拥有的份额设质,抵押,用作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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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的房屋,离婚时一般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共有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离婚如何分割按份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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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爷爷给我们留了一套房产,是我和我哥,百分之80是我的,20是他的,然后要拆迁了,但是他要没个地方都是百分之20,请问按份共有房产分割诉讼有用吗?
[律师回复]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屋作价补偿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另一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1、如果两人都主张要房子。在操作过程中,法院可能对房款会采取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得房;
2、如果一人要房一人不愿意要房。如果双方对房屋价格没有异议那么可以直接确定转让份额的价款;如果双方对房屋价格有争议,则有可能涉及对房屋价格的评估,以此来确定转让份额的价款。房屋变价分割 如果两个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法院可能会要求把房屋拍卖出售,卖得的价款由两个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最后,小李根据庭审中的情况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地完成了共有房屋的分割,拿到了其应得的房款。律师提示:在分割按份共有房屋时,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以上是按份共有房产分割诉讼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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