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新证据,只能由法院根据情况认定。法院判决离婚时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法律上规定的调解无效,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在外长时间和别人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双方有较为固定的住所,且并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发现对方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以收集其购房记录或者租房记录,拍摄其和第三者一起生活的照片,与对方摊牌质问的时候注意可以录音作为日后离婚证据。还可以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与第三者断绝不当关系,不再犯的保证书,此保证书也可以作为证明对方存在婚内同居,存在过错的证据,可以帮助自己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容易拿到准予离婚的判决,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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