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长春帮信罪不一定可以被执行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涉嫌犯帮信罪者可能会被判刑两次,也有可能不会。
帮信罪第二次犯罪应当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一定的判决。人民法院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判决时,只有一个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涉嫌犯帮信罪者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怎么办?
1、涉嫌犯帮信罪者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3、法院不得因为上诉,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1、帮信行为人被认定为是累犯,不可以被判处缓刑。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是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禁止条件。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存在较大的裁量空间,因而有必要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就是这样一种限制。禁止性规定的主要原因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人身危险性较大,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因此,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使其所判处的刑罚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2、判处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
(1)对象条件
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这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即使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犯罪分子犯一罪还是数罪并不是决定缓刑与否的关键,即使其犯有数罪,只要总刑期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
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是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的特征所决定,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缓刑一般适用于交通肇事、责任事故、重婚、虐待、伤害、妨害公务、销赃等较为轻微的犯罪。对于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2)实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不管是涉嫌犯帮信罪,还是其他类型的罪名,只有是满足法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会被法院宣判执行缓刑。根据规定,若是法院审理案件后,发现犯罪情节恶劣,没有悔罪的表现,那么即使帮信行为人的辩护律师已经提出了希望被执行缓刑的请求,法院也不会宣判执行缓刑。对吉林长春帮信罪可以判缓吗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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