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信罪已经批捕了不一定能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责任
(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对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或者擅自没收、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对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收取保证金后,疏于监督管理,或者无故中止对案件的侦查,放纵犯罪嫌疑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取保候审缴纳的保证金如何退还?
1、取保候审缴纳的保证金若是可以退还,需要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退取保候审保证金流程如下: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
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是否计入刑期?
1、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的。
如果在取保候审以前被拘留或者逮捕过的话,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时间可以抵刑期的。
不管是被判处管制还是拘役、有期徒刑的,都是指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2、取保候审解除不一定还需要承担刑事处罚。
(1)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具有法定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在法定期限内侦查机关无法找到充足的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参加了犯罪,只能暂时解除取保候审。
(2)但是如果后续发现新的证据,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还是会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因此,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没事,只有案件已经终结才说明犯罪嫌疑洗清。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收监,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收监。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
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帮信行为人是有可能会被逮捕的,对于已经被逮捕的帮信行为人,只有是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被取保候审。如果对帮信罪已经批捕了能不能取保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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