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怎么才能算挪用公款罪?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上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在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四、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
2、犯罪客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挪用公款罪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五、涉嫌挪用公款罪审判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涉嫌挪用公款罪定罪有悔改表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怎么才能算挪用公款罪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不过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要根据嫌疑人挪用公款的目的确定,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上即可定罪量刑。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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