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记录,不是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才有犯罪记录。
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职权的体现,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给予的处罚,它具有可诉性,即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犯罪行为是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的处罚,它是所有法律设定当中最严重的规范,它不具有可诉性。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
一般认为,行政处罚 适用的条件包括前提条件、主体条件、对象条件和时效条件: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条件,即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体实施。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条件,必须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条件,是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超过法定的追究违法者责任的有效期限,则不得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般程序是普遍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它适用于除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规则有:
1、行政调查。除了在简易程序中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以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调查和行政检查中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各项:第一,调查或检查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第二,执法人员有要求当事人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的权力;第三,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抽样取证;第四,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制度。在登记保存证据期间,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义务。这种方法适用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在实施中,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登记保存的,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2、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和决定的种类。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行政处罚法还规定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载明事项和制作送达方法。
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保证当事人享有和行使了解权和陈述、申辩的权利。
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有规定除外。如果就管辖权产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行政处罚有犯罪记录吗,答案否定的,如果是行为人因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那么该行为人是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犯罪记录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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