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等,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当被征收人收到相关征收拆迁信息时,首先需要整理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属证书及证明文件,最基本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适用权证书,如房屋是经营性房屋,还需准备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以及纳税证明等。这些证件的原件一定要留存在自己的手中。
其次对房屋的外景,内室,结构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拍照,拍照时需注意房屋的地理位置应尽量明确,同时为了证据更加严谨,在拍照录像时,选取可以证明此时拍照时间点的景物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发生的拆迁纠纷一定要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比如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但是提起诉讼的话,一定要注系需要向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这一系列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是什么?
1、拆迁公告,拆迁补偿安置公告等告知类文件。在拆迁前,地方有关部门会发布相关文件,文件名称多种多样,例如:拆迁告知书,明白纸等,这时需要将这些文件进行拍照留存。
2、拆迁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补偿协议应尽量明确具体,相关条款须列明,不能相信拆迁人的口头承诺,空白协议绝对不能签署,协议签署后,被拆迁人须保留一份协议书原件。
3、房屋评估报告。当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完成后,会出具一份房屋评估报告,被拆迁人对其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复核,对复核仍有异议,可向房屋评审委员会申请鉴定,这其中的各个阶段所接到的文件,都要妥善保存。
1、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剂纠纷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约定等。
常见不履行约定的情形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而引发的纠纷。
2、以下情形出现后,也有可能会引发纠纷: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纠纷。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引发的纠纷。
(2)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而引发的纠纷。
(3)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拆迁纠纷一般需要什么证据,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发生拆迁纠纷需要通过合法方式解决,如果起诉的话需要提交证据。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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