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要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构成非法拘禁罪怎么处罚
1、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外一年以下有期往开,拘役,管制成者引夺政治权利,且看则打,侮要情节的,从重处罚。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广的。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广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素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外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外罚。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哪些情形的可以立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四、多少小时属于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范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非法拘禁要满足的条件有在主观要件上表现的是故意,在主体要件上可以是一般公民。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对非法拘禁要满足哪些条件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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