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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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拆迁补偿的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关于遇到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包括哪些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包括哪些

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包括哪些

1、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二、租赁的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

1、跟房东解除租赁协议

在房屋拆迁时,如果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补偿了。

其实,这道理也比较简单,已经被安置,有住处了,那么就不算有损失了。所以,当然不能再拿补偿款了。

2、跟房东还没解除租赁协议的

(1)拆迁人提供置换房屋的,房东就要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就是签在新提供的住处的租赁合同。

(2)可以获得补偿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要是对补偿款不满意的话,那么可以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确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先看看满不满足可申请的条件

(1)认为政府拆迁侵犯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拆迁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看看在不在可申请的期限

要去申请行政复议,就要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可以选择的申请方式

按规定,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相关信息,可以不必担心。

三、房屋拆迁安置有哪些方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产权置换,另一种是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的方式。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拆迁安置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进行补偿,上文中主要对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包括哪些作出了介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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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应当有效,即使受委托人不具备拆迁资质也应有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实施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鉴于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内容相对复杂,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处分权,该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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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 《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
第二条 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 ,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 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 颁发的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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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 元。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
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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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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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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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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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具备拆迁资质的单位的委托而签订合同的受委托人,不论是否具有拆迁资质,只要其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合同,由于委托人具有拆迁资质,该类合同有效。
受委托人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应当有效,即使受委托人不具备拆迁资质也应有效。
2、被拆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拆迁人与其订立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实施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鉴于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内容相对复杂,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处分权,该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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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
一是代理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后对代理人的行为予以追认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二是《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代理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有效。
4、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作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效力问题
在通过合法买卖、继承、离婚、赠与等形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实际使用人,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的情形下,对其与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进行审查时,应告知当事人追加登记的产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第三人不主张权利或者其主张权利不成立的,则实际使用人作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有效。
5、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如事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追认的,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该合同因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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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以下称价值标准房屋调换);拆迁居住房屋,还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以下称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拆迁用于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房屋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章规定进行选择。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两处以上经区、县房地局审核的安置用房,供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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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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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
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了吧。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够进行购买,有的房产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还望各位在购买的过程中能够谨慎一些。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
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了吧。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够进行购买,有的房产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还望各位在购买的过程中能够谨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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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怎么计算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加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我们在遇见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怎么计算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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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有哪些
征用土地补偿是由用地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土地被征用人支付的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本项及征用其他土地的前两项补偿标准由各省规定。
拆迁安置补偿
包括两大类:一是被迁房屋补偿;二是拆迁安置补助。
1、被迁房屋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3条至第28条的规定,其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适用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以及被拆迁人对此有选择的场合。被拆迁人没有选择货币补偿或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房屋承租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补偿标准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
4、25条的规定办理。
2、拆迁安置补助:是指由于被拆迁人因原房屋被拆除而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经济损失补助。
(1)搬家补助费。这是被拆迁人因原居住房屋被拆除而迁往他处居住,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家费用的补助。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第1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这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因迁离原居住地而在生活上所增加的额外支出的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经济损失补助费。这是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一种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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