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上没有财产分配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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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判决书上没有财产分配怎么办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判决书上没有财产分配怎么办

离婚判决书上没有财产分配内容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分配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在离婚之后,由夫妻其中一方就财产分配问题向法院另行起诉。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财产转移了,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一方转移了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离婚判决书上没有财产分配怎么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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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最近准备跟我老公离婚了。我在婚前家里给买了一套房子,请问各位律师离婚财产分配判决书是什么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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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6、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7、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分配判决书关于房产方面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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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上没有财产分配如何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判决书上没有财产分配如何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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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缺席判决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原告的时候,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离婚判决后,缺席判决,财产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一、会如何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通常采取的下列方法: ( 1)实物分割法,即双方各自取得应得的份额,但以不影响财产的功效、价值、用途为前提。 ( 2)价金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共同物不能实物分割或者分割后可能降低其价值与用途的情形。 ( 3)价格补偿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分割给一方所有,分得共有物的一方向对方补偿其相当于应分得财物部分价值的价金。 二、离婚缺席判决的财产分割缺席判决,即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此外,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
财产分配协议书该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产分配协议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之父(该房屋系乙之父母离婚前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甲方承诺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分为三份(分别为甲方三分之
一,乙方2人各占三分之一)。
第三条、该房屋自签协议日起,甲乙都享有居住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出卖、抵押、赠与等行为)。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的原则承诺,今后对房屋做出任何处置,出卖,抵押等行为,要乙方同意并且在场,所得财物均为三份(分别甲方一份,乙方一人一份)。
第五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由见证人见证签字,手印,见证人承诺见证。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人各执一份,由双方共同签名之起日成立。
第八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双方对以上协议均无异议,以后不的反悔!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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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上没写财产分配如何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判决书上没写财产分配如何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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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协议人:张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李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张某某、李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张某某与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6、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几套,分割办法,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不协助办理手续时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2、存款有几笔,存款银行、帐户、数额明细,分割办法; 3、双方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情况和分割办法; 4、家具电器、贵重物品、古玩字画的清单,分割办法; 5、股票、基金开户情况,股票数量和市值,分割办法; 6、汽车数量和产权人,分割过户办法; 7、公司股权和分红分割办法; 8、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数量,财产权益的分割办法; 9、投保险的种类和数量及分割办法; 10、赠与财产、承包经营收益、继承财产的数量和分割办法 1 1、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几笔,债权数额,债务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几笔,债务数额,债权人名单,债务分担办法,一方不及时清偿债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一方赔偿损失 元。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协议人:张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李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张某某、李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张某某与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6、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几套,分割办法,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不协助办理手续时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2、存款有几笔,存款银行、帐户、数额明细,分割办法; 3、双方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情况和分割办法; 4、家具电器、贵重物品、古玩字画的清单,分割办法; 5、股票、基金开户情况,股票数量和市值,分割办法; 6、汽车数量和产权人,分割过户办法; 7、公司股权和分红分割办法; 8、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数量,财产权益的分割办法; 9、投保险的种类和数量及分割办法; 10、赠与财产、承包经营收益、继承财产的数量和分割办法 1 1、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几笔,债权数额,债务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几笔,债务数额,债权人名单,债务分担办法,一方不及时清偿债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一方赔偿损失 元。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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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财产分配协议书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赡养协议书范本
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
母亲:
赡养人:
长子:次子:
三子:
被赡养人婚后生有三个儿子(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且丈夫已去世多年,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子:有赡养母亲的主要义务,并与母同生活、照顾母亲全部生活(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生活开支、医疗费用等有其承担)。
二、在三子:履行了第一条约定的义务的前提下,被赡养人名下的所有所有财产(包括房产、退休金、存款)都归其所有,对此长子和次子无异议。
三、在被赡养人名下的一套房产已经过户到次子的名下,过户后房产证的编号为:,现由次子转让给三子作为三子赡养母亲的补偿,对此三名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无异议。
四、三子在得到房产后(房产证的编号为:),未经其他二赡养人同意的不能转让和租赁,没有尽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义务的则房产需无偿转让给次子,对此不得有异议,同时主要的赡养义务由次子承担。
五、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标准由被赡养人断定,三位赡养人不得有异议。
六、如果在三子未尽到赡养义务在将房产再次无偿转让给次子的情况下,次子仍未尽到义务的情况下,房屋归被赡养人所有,三个赡养人共同赡养被赡养人。
七、被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持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自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被赡养人:
赡养人:
长子:;次子:;三子: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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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协议书要该怎样写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赡养协议书范本
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
母亲:
赡养人:
长子:次子:
三子:
被赡养人婚后生有三个儿子(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且丈夫已去世多年,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子:有赡养母亲的主要义务,并与母同生活、照顾母亲全部生活(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生活开支、医疗费用等有其承担)。
二、在三子:履行了第一条约定的义务的前提下,被赡养人名下的所有所有财产(包括房产、退休金、存款)都归其所有,对此长子和次子无异议。
三、在被赡养人名下的一套房产已经过户到次子的名下,过户后房产证的编号为:,现由次子转让给三子作为三子赡养母亲的补偿,对此三名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无异议。
四、三子在得到房产后(房产证的编号为:),未经其他二赡养人同意的不能转让和租赁,没有尽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义务的则房产需无偿转让给次子,对此不得有异议,同时主要的赡养义务由次子承担。
五、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标准由被赡养人断定,三位赡养人不得有异议。
六、如果在三子未尽到赡养义务在将房产再次无偿转让给次子的情况下,次子仍未尽到义务的情况下,房屋归被赡养人所有,三个赡养人共同赡养被赡养人。
七、被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持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自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被赡养人:
赡养人:
长子:;次子:;三子: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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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新婚姻管理条例施行后,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经常有人会问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虽然在离婚时一般离婚登记办理人员会对离婚的夫妻提醒:要尽量慎重,在拟定协议时要考虑全面,对孩子扶养权、产权、债权债务等方面都要考虑周到,免得日后后悔。
但总有一些离婚当事人,离婚时心情不好、急躁,对有关问题考虑不周全,甚至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提醒还不耐烦,以致于离婚后又反悔,要求更改协议,这是不可能的。离婚协议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是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协议人:张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李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张某某、李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张某某与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6、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几套,分割办法,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不协助办理手续时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2、存款有几笔,存款银行、帐户、数额明细,分割办法; 3、双方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情况和分割办法; 4、家具电器、贵重物品、古玩字画的清单,分割办法; 5、股票、基金开户情况,股票数量和市值,分割办法; 6、汽车数量和产权人,分割过户办法; 7、公司股权和分红分割办法; 8、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数量,财产权益的分割办法; 9、投保险的种类和数量及分割办法; 10、赠与财产、承包经营收益、继承财产的数量和分割办法 1 1、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几笔,债权数额,债务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几笔,债务数额,债权人名单,债务分担办法,一方不及时清偿债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一方赔偿损失 元。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03年结婚,2017年2月27日协议离婚,有两个孩子,大的男孩24岁,归女方,小的女孩归男方,协议书中只对女孩做了归属,男孩没有说明,财产只是一小部分(1/4),大部分财产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分配,并且协议书是女方起草,到了婚姻登记处才让男方看到,说只是办一个手续,没事,不是男方的真实意愿,请教老师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么?谢谢!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书遗漏财产分割的解决方法前后有几份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
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之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遗漏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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