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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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诉案件在法院还没有出具判决书之前可以和解撤案,公诉案件中受害人自愿的可以跟犯罪嫌疑人和解,但是有和解协议不一定可以撤案。针对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

一、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

自诉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公诉案件不可以,但有和解协议的可以从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哪些公诉案件可以和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三、刑事案件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判缓刑吗?

取得受害人谅解不一定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四、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怎么确定减刑幅度?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五、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由此可见,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刑事案件整体程度上分成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两类,公诉案件的性质比较严重,所以有和解协议也有可能被判刑。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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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
刑事和解制度,就是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制度。 刑事和解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它只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同时,刑事和解也不是必然会撤销案件。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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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有一些婚姻可以撤销,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由谁行使的?可撤销婚姻应当如何撤销?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另外必须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1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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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
正式立案后,和解协议不能取消或撤销案件。公诉案件中,即便和解,通常也不能撤案。但公安机关可向检察院提议从轻量刑。若犯罪情节轻微,无需死刑,检察院可不起诉。自诉案件则当事人可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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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某个经纪人签订了合同,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要撤销合同,我想请问下可撤销合同如何撤销?
[律师回复] 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国合同法第56条贯彻了《民法通则》的上述立法精神,明确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该条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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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撤案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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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诉不撤销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撤诉后不撤销保全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原告后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在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案件判决前撤诉,但没有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时应如何处理,存在不同认识。 诉讼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即依申请保全和依职权保全。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而是由当事人申请进行诉讼保全,体现出“当事人主义”的特色。笔者认为,当事人撤诉是对诉权的放弃,放弃诉权,也就不需要进行诉讼保全,因此原告应当在申请撤诉时一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没有同时提交解除保全的申请,应告知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还有另案(同一被告)要,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重新办理诉讼保全措施。如果原告在告知后,既不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不提出有另案暂不能解除保全的申请,则可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笔者建议,将来民事诉讼法可以进行如下修改: 原告在并申请进行诉讼保全后又申请撤诉,经审查同意撤诉的,应告知原告在申请撤诉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原告若提出有另案需要求继续保全的,应在三日内提交继续保全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可顺延15日,原告需在15日内另行并办理保全手续。原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继续保全的,应当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保管;又如,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声明放弃请求权。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提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三、民事诉讼怎么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不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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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法院不撤销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撤诉后不撤销保全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原告后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在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案件判决前撤诉,但没有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时应如何处理,存在不同认识。 诉讼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即依申请保全和依职权保全。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而是由当事人申请进行诉讼保全,体现出“当事人主义”的特色。笔者认为,当事人撤诉是对诉权的放弃,放弃诉权,也就不需要进行诉讼保全,因此原告应当在申请撤诉时一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没有同时提交解除保全的申请,应告知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还有另案(同一被告)要,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重新办理诉讼保全措施。如果原告在告知后,既不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不提出有另案暂不能解除保全的申请,则可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笔者建议,将来民事诉讼法可以进行如下修改: 原告在并申请进行诉讼保全后又申请撤诉,经审查同意撤诉的,应告知原告在申请撤诉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原告若提出有另案需要求继续保全的,应在三日内提交继续保全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可顺延15日,原告需在15日内另行并办理保全手续。原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继续保全的,应当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保管;又如,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声明放弃请求权。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提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三、民事诉讼怎么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不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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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可以撤销案件吗?
刑事和解是否可以撤销案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且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的,那么人民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之后可以撤销案件,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即使达成和解协议也是不能撤销案件的。具体的刑事和解可以撤销案件吗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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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律师回复] 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消灭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条件的合同。
二、《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当具体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条件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所取得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撤销权之诉,而不能单方面直接向对方行使。但可撤销权是有期限限制的,超过了法定期限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撤诉后法院不撤销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撤诉后不撤销保全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原告后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在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案件判决前撤诉,但没有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时应如何处理,存在不同认识。 诉讼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即依申请保全和依职权保全。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而是由当事人申请进行诉讼保全,体现出“当事人主义”的特色。笔者认为,当事人撤诉是对诉权的放弃,放弃诉权,也就不需要进行诉讼保全,因此原告应当在申请撤诉时一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没有同时提交解除保全的申请,应告知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还有另案(同一被告)要,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重新办理诉讼保全措施。如果原告在告知后,既不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不提出有另案暂不能解除保全的申请,则可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笔者建议,将来民事诉讼法可以进行如下修改: 原告在并申请进行诉讼保全后又申请撤诉,经审查同意撤诉的,应告知原告在申请撤诉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原告若提出有另案需要求继续保全的,应在三日内提交继续保全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可顺延15日,原告需在15日内另行并办理保全手续。原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继续保全的,应当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保管;又如,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声明放弃请求权。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提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三、民事诉讼怎么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不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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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撤诉不撤销法院能保全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撤诉后不撤销保全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原告后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在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案件判决前撤诉,但没有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时应如何处理,存在不同认识。 诉讼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即依申请保全和依职权保全。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而是由当事人申请进行诉讼保全,体现出“当事人主义”的特色。笔者认为,当事人撤诉是对诉权的放弃,放弃诉权,也就不需要进行诉讼保全,因此原告应当在申请撤诉时一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没有同时提交解除保全的申请,应告知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还有另案(同一被告)要,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重新办理诉讼保全措施。如果原告在告知后,既不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不提出有另案暂不能解除保全的申请,则可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笔者建议,将来民事诉讼法可以进行如下修改: 原告在并申请进行诉讼保全后又申请撤诉,经审查同意撤诉的,应告知原告在申请撤诉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原告若提出有另案需要求继续保全的,应在三日内提交继续保全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可顺延15日,原告需在15日内另行并办理保全手续。原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继续保全的,应当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保管;又如,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声明放弃请求权。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提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三、民事诉讼怎么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不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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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诉后不撤销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撤诉后不撤销保全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原告后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在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案件判决前撤诉,但没有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时应如何处理,存在不同认识。 诉讼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即依申请保全和依职权保全。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而是由当事人申请进行诉讼保全,体现出“当事人主义”的特色。笔者认为,当事人撤诉是对诉权的放弃,放弃诉权,也就不需要进行诉讼保全,因此原告应当在申请撤诉时一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没有同时提交解除保全的申请,应告知其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如果原告还有另案(同一被告)要,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重新办理诉讼保全措施。如果原告在告知后,既不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不提出有另案暂不能解除保全的申请,则可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笔者建议,将来民事诉讼法可以进行如下修改: 原告在并申请进行诉讼保全后又申请撤诉,经审查同意撤诉的,应告知原告在申请撤诉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原告若提出有另案需要求继续保全的,应在三日内提交继续保全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可顺延15日,原告需在15日内另行并办理保全手续。原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解除保全要求,也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继续保全的,应当依职权解除诉讼保全措施。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保管;又如,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声明放弃请求权。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提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三、民事诉讼怎么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不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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