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破产时,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将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时,就按经济补偿金的三倍支付,最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破产之后的财产清算也是要走一些程序的。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就能够补偿员工。
一般需要经历这五个步骤:成立清算小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应该在15天之内成立清算组。帮助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结账;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这个时候公司的财产就不能够由公司来支配了,人民法院会对该公司进行管理,清算;
3、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组会提出一些分配的方案进行讨论,之后再确定执行哪一种方案;
4、清算终结。清算小组将财产分配完毕之后,向人民法院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并由人民法院来最终确立终结。这也就宣告着公司的财产已经完全的分配好了;
5、注销登记。这也就意味着破产企业从此将不复存在。
相关法规: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公司宣布破产员工能得到赔偿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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