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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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销售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销售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销售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公司没有权利因为员工离职就拖欠工资,除非离职的时候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或者有证据证明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不然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可是,职工没有任何证据的话,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也不能无故让公司付工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销售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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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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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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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销售主管倒房是职务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售楼部销售主管倒房是职务侵占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售楼部销售主管倒房的行为是职务侵占,是否构成该罪,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定。
2、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最高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何为职务侵占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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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高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一、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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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销售提成多久到账
[律师回复] 【案情】戴某在本市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07年6月公司通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戴某在办理手续时提出5月、6月均有相关的销售业绩,要求公司支付2007年5月、6月的销售提成款,公司则表示,销售款尚未到账,所以,个人的提成无法支付。什么时候款项到账,什么时候付款。如付款时员工已离开公司的,就无法兑现。戴某与单位协商未果后,将公司告上仲裁庭。【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员工离开了公司,未到账的销售提成是否应当支付销售提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除了基本工资外,约定的额外奖励性工资。其领取的比例和条件往往是通过双方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惯例来实施的。劳动者在诸如此类的争议中,其缔约能力和举证能力是相对较弱的,其合法权益往往受到侵害。本案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约定了个人提成的先决条件,现在公司与戴某解除了劳动关系,使戴某无法以公司员工的身份追讨业务运费,故销售款未实际到账的责任不在戴某。戴某离职原因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所以戴某追讨业务款的工作被迫停止,无法领取销售提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结清工资。公司以员工离职为由不支付这笔款项,让个人承担这样的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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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部经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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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售楼中心的整体运作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有关销售方面的决议,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2、制定阶段性销售计划,组织实施售楼部年度工作和销售计划,并完成销售计划。
3、协助和参与项目销售策划。
4、拟订售楼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各职位的职责范围和标准。
5、与人事部门共同拟订售楼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6、培训销售人员,指挥协调现场人员,营造销售气氛,辅助成交。
7、拟订售楼中心佣金提成及奖励方案。
8、对销售现场的整体监督、管理与控制。
9、制定售楼中心员工的具体管理规章。
10、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本部门员工。1
1、及时提交销售报表,汇报所收集的信息、意见及出现的问题。1
2、制定员工的招聘、教育与培训计划。1
3、定期对本部员工进行考核、考查,对多次考核、考查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处罚或解聘。1
4、负责本部门各项业务(如销售、合同、按揭、催款)的完成。1
5、及时协调和处理解决客户与业主的各类投诉并反馈有关信息,认真做好售前和售后的各项服务工作。1
6、负责售出单位认购书的签收与审核。17.参与项目策划工作,负责售楼处、样板房方案及装修标准方案的制定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1
8、行使公司和上级授予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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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地产销售经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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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对本部员工进行考核、考查,对多次考核、考查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处罚或解聘。1
4、负责本部门各项业务(如销售、合同、按揭、催款)的完成。1
5、及时协调和处理解决客户与业主的各类投诉并反馈有关信息,认真做好售前和售后的各项服务工作。1
6、负责售出单位认购书的签收与审核。17.参与项目策划工作,负责售楼处、样板房方案及装修标准方案的制定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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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销售离职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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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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