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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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民法典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

一、民法典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设立房屋居住权时,以签订书面的合同,载明居住权条件和要求、期限等内容。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签订房屋居住权合同后,居住权合同生效的,就可认定居住权成立。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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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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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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