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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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乘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5年。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

1、处理事故费用。

(1)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3)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

对于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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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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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对于江苏无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年无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沿用往年政策。无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2、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江苏省高院民事审判庭一庭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5年)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民一庭: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5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966元。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纯收入)16257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88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细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目前已经统计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783元)(
十)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十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十
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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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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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江苏省2015年车祸死亡赔偿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赔偿,具体委托律师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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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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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在江苏徐州的一个村子,我们家的一个亲戚在过年之后就去无锡打工,结果在一次工伤事故中死了,所以问一下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7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8.2%。
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以上就是对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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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7是怎样的?具体的死亡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按照什么标准发放?是全国统一标准,还是江苏省自己制定的?是一次性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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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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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8.2%。
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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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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