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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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管是什么犯罪都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只要法院作出了有罪的判决,那么极大概率下犯罪分子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对什么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用阅读这篇文章。
什么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什么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1、不管是什么犯罪都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需要负刑事责任。满足下列条件要负刑事责任:

(1)主观上有符合刑法规定的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2)客观上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3)主体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法定不追究责任的情况:如诉讼时效以及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五种主刑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无期徒刑需要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适用,死刑包括实行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使用,还可以多个附加刑同时适用,包括罚金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二、拘役属于刑事责任吗?

1、拘役属于刑事责任。

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2、被判拘役能缓刑。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三、判拘役能否假释?

1、判拘役不能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2、判处拘役以后还能判缓刑。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四、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吗?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具体情况是:

1、管制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⑹管制刑的特征是:

①刑罚的最低档;

②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

③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

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⑴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⑵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

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不管实施的是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只要法院已经作出了有罪判决,那么无疑该犯罪分子就有被法院追究刑事处罚的可能。对什么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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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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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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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此处审判时包括羁押和提起公诉的整个期间,只要妇女在这个时候怀孕就不得判处死刑;
此处怀孕是指审判时怀孕,并且不论宣判前是否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也就是说只要妇女在审判期间有过怀孕事实就不得判处死刑;
死刑是指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所有死刑刑种,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只是死刑的一种而不是单独刑种,并且死刑缓期执行仍然有可能被判处执行死刑,因此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死刑判决。限制死刑适用对象是我国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在执行死刑后面临着婴儿无人哺乳的情形因此为了保障无辜生命的延续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被剥夺生命,这是其一;其二,由于妇女怀孕后会历经一个特殊的生命阶段,有理由相信妇女出于保护胎儿的天性会使她们做出一些重要决定,这样也有利于犯罪的妇女在得知自己怀孕后坦白自己的罪行,减少犯罪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不论是出于保护胎儿还是给予嫌疑人充分的悔过自新的机会都是对刑法立法初衷的贯彻执行,基于此,我国刑法专门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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