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通常需要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二、彩礼返还额度怎么确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1)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2)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2、孕期可以诉讼离婚。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间、终止妊娠的期间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或者对于女方存在重大过错,男方提出的诉求确有必要受理的,可以进行离婚处理。
三、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彩礼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否属于,需要结合以下情形确定:
(1)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①彩礼用作购买婚后生活用品的;
如果一方收受彩礼之后将彩礼用作购买婚后的生活用品或家具,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来共同处置。
②彩礼由一方接收的。
彩礼由结婚的一方收受,进入男女一方的个人账户,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收入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由一方家庭收受并占有,婚姻的男女双方并未接收,那么这种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婚姻未成,送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收受彩礼的一方退还彩礼。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男女双方即使离婚,女方也不一定需要返还彩礼。如果男方确定女方满足了彩礼返还的条件,但是女方不予返还,则男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对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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