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务合同被辞退不能要求赔偿,因为这个并不是劳动合同。
1、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1、劳动合同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就没有补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对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考虑应对之策:
1、在招聘时明确告知,一旦录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不愿意或不想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考虑不予录用;
2、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如果确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最好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劳动合同约定的必备条款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了大幅增加,并且各地劳动机关颁布了一些参考文本;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签订劳务合同被辞退能要求赔偿吗,这个问题文章中给出了解答,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签订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而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无缘无故辞退,需要补偿。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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