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哪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作出生效判决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不能再起诉,被告不按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告要写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调解书、让法官写生效证明,立执行案就行了。
申请强制执行后,又收到对方起诉到法院的传票的,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根据对方起诉 的事实和理由来确定如何应对:
1、如果对方的主张在以前法院的判决中已经被法院处理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可以要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2、如果是对方根据新的理由,提出了新的主张的,则应应该从对方的理由和主张是否成立、是否有法律依据、证据是否充足等方面进行答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另外,对方另行起诉的行为,并不影响已决案件的执行,可以继续要求法院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不知道。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撤销强制执行一般几天完成
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撤销强制执行的时限,但规定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强制执行可以反诉吗?
1、可以。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院会在法定审理期内结案。
2、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向哪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明确的解答了。强制执行,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而且是需要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