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根据修路征用土地赔偿标准,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此类标准之中可能会明确规定了补偿数额,对于此种有规定规定情形按照规定执行即可。没有规定则需要在征地之前确定具体的补偿数额。
修路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修路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因为修路土地被征收,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数额,可以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相加。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修路征地需要农民同意吗?

1、农村修路征地需要农民同意。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三、农村有房没户口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农村拆迁中有产权无户籍房屋如何补偿。如果农村有房却没有户籍,应该承认村里没有村民的资格,所以不能享受村民的待遇,也就是说不能享受只有村里村民才能享受的待遇。只有村民才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如家庭承包土地划拨待遇、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待遇等。

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受《土地管理法》的管辖

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以土地征收为依附,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处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既有房屋补偿,又有人口安置补助。房屋补偿以评估价为基础,货币补偿与新房竣工相结合;人口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员的安置补助,通常以人均安置住房面积表示,或每户宅基地面积。综上所述,农村有房无户籍的,因房屋为合法财产,拆迁时给予货币补偿,但因不具备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安置补助,即他们拿不到安置房的面积和宅基地的建筑面积。

不管是因为修路,还是其他的原因,在没有获得县级以上政府的批准之前,集体经济组织是不能擅自实施征地行为的。村民若是发现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形下,就实施了征地行为,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集体经济组织的违法行为。对修路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修路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03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2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土地被征用修路怎么赔偿
国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政府需要保证农民在占地之后的生活水平会不降低,我们在遇见土地被征用修路怎么赔偿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土地被征用修路怎么赔钱?
农村土地被征用修路怎么赔钱需要根据征收土地造成的实际损失处理,一般需要根据被征收的土地的实际用途以及年产值来计算土地补偿费,之后还需要根据被征收的土地上的人口数量计算相应的安置补偿费用以及周转补偿费等等,具体的征地补偿的事项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修高速公路征用土地及房屋,但是赔偿的金额在我们本县根本买不起房子,差一大截,社保也不给我们明确的答复,我有权拒绝签字吗?
[律师回复] 、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国务院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9、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0、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
1、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1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被修路征用怎么赔偿?
农村土地被修路征用可能需要支付的赔项目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具体的赔偿费用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若是征用的一方并不需要进行安置,那么征用土地的单位,就并不需要支付安置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土地被征用修路应如何赔偿?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修路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95年乡村修公路征用土地有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95年乡村修公路征用土地有哪些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政府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中,由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关于政府征用土地赔偿标准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政府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1月1日起,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对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原批准补偿标准低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原批准补偿标准高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原批准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修路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